不良行为记录——长岭居YH-K2-3地块二标段项目
建设项目:长岭居YH-K2-3地块二标段项目
问题内容:该单位在监理的“长岭居YH-K2-3地块二标段项目”施工中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笔录等证据为证。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对监理单位:广州天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扣诚信分10分,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19-5-27
生效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11月26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广州天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