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招商雍景湾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问题内容:经查,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招商雍景湾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现场12栋地下室底板防水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在防水卷材上部做50厚C20细石混凝土的保护层,且防水卷材未做有效粘贴搭接。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告知函(穗开监告[2018]23号)、现场拍摄照片等证据证明。上述行为,施工总包单位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附件3《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的附表1不良行为规定,给予施工总包单位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广州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部分扣除你司10分,有效期为半年。
通报日期:2019-3-8
生效时间:2019年3月8日-2019年9月7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