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长岭居 YH-K2-4住宅二标段项目
建设项目:长岭居 YH-K2-4住宅二标段项目(自编5#、6#楼、7#楼、8#、9#、10#楼、11#楼、北区地下室、S2#楼、3#、S4#楼肉菜市场)
问题内容:我局2018年10月18日现场检查,发现长岭居 YH-K2-4住宅二标段项目(自编5#、6#楼、7#楼、8#、9#、10#楼、11#楼、北区地下室、S2#楼、3#、S4#楼肉菜市场)参建单位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不到位,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够重视,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六个 100%”、“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等规定,现场存在塔吊、人货梯未办理安装告知及检测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塔吊司索指挥工无证操作,卸料平台锚固端未按规范要求设置;11#楼附近场地未硬化,道路泥泞,材料堆放无序,文明施工情况差;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备,前期区质监站多次要求建设各方主体单位落实整改,但整改进展缓慢。经研究,决定给予此项目的建设单位广州丰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甘肃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通报批评。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 号)附件 3《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之附表 1、2 不良行为规定,给予甘肃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广州市施工、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部分扣除 1 分,有效期为半年。
通报日期:2018-10-31
生效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9年4月30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甘肃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