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知识城南起步区ZSCN-C1-3居住地块住宅(自编号D13、D14栋)、电房(自编号DG3)及连廊项目
建设项目:知识城南起步区ZSCN-C1-3居住地块住宅(自编号D13、D14栋)、电房(自编号DG3)及连廊项目
问题内容:经调查,该单位是知识城南起步区ZSCN-C1-3居住地块住宅(自编号D13、D14栋)、电房(自编号DG3)及连廊项目的园林绿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该项目园林绿化现场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上述事实有《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和监理企业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信用记录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0〕287号)规定,对施工单位:深圳市璞道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20-10-9
生效时间:2020年10月9日-2021年4月8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深圳市璞道园林景观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