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黄埔区水西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作业
建设项目:黄埔区水西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作业
问题内容:经调查,该单位在承建黄埔区水西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作业过程中存在未在拆除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该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401.96.1,该单位违法行为裁量档次为从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和监理企业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信用记录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0〕287号)规定,对广东金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21-4-15
生效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10月14日(有效期6个月)
处罚内容:不良行为记录
主体名称:广东金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