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住宅(自编号1#—3#)【±0.000以上】项目
建设项目: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住宅(自编号1#—3#)【±0.000以上】项目
问题内容:本单位于2023年06月09日对悦商地产黄埔东路项目—住宅(自编号1#—3#)【±0.000以上】项目2#塔吊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作业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负责安装的2#塔吊悬臂端高度超过说明书允许范围,存在未按《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10.1条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3.4.7条要求进行安装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已按要求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以上事实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及回复、检测报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该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类)》(2020年版)第363项规定,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裁量档次。依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本单位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1〕451号)规定,对广东鑫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23-8-24
生效时间:2023年8月24日-2024年2月25日(有效期6个月)
主体名称:广东鑫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