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黄埔区 2018 年村村通公路完善工程三标段
建设项目:黄埔区 2018 年村村通公路完善工程三标段
问题内容:本机关(单位)于 2023 年 08 月 03 日对广州楚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越级资质承包工程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超越资质承揽黄埔区 2018 年村村通公路完善工程三标段。以上事实有刑事判决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协议、工程款拨付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行政处罚,对广州楚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有效期半年。
通报日期:2023-11-08
生效时间:2023年11月08日-2024年5月7日(有效期6个月)
主体名称:广州楚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