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6月10日,区质监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科学城水西路的广州二中苏元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未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一是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流失严重,造成综合实验楼北面外脚手架基础沉降,架体严重变形;二是综合实验楼北面外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内容不符;三是现场裸土未覆盖,洗车槽沉淀池长期未清理形同虚设;四是现场管理未落实主体责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多次未到场履职。经区质监站多次责令整改但执行落实不力,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施工单位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附件3《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之附表1通报批评规定,给予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部分扣除1分,有效期为半年。
希望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求,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特此通报。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0年6月16日
已盖章穗埔建[2020]97号关于给予广州二中苏元实业学校扩建工程施工单位通报批评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