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穗埔审报〔2021〕8号)内容及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照问题实施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区住建局未完成在建工程项目清理,涉及金额84,304.58万元”的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及《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穗埔财〔2021〕438 号)精神,我局成立了在建工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在建工程账册及梳理转固工程资料。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转固核销项目18个,共81,053.03万元,已完成账务核销项目15个,共3,251.55万元,全部完成整改。我局将加强已使用在建工程的管理,及时根据要求办理转固。
二、关于“未上缴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涉及金额1,471.82万元”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于2021年11月上缴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471.82万元,完成整改。我局将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对结转超 2 年且无需支出的结余资金及时办理上缴。
三、关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准确录入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将未录入运维费用补录完毕。我局已要求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定期与财务对账,确保报账金额与系统录入数据一致。
四、关于未对个别商品房办理权属登记问题
我局已对机构改革时并入的 1 套房产(建筑面积94.28 平方米)办理产权所需的资料提交原开发商,由于原开发商处于改制阶段,需待开发商完成改制涉税审核后方可统一办理上述房产产权,我局将密切关注原开发商的改制情况,及时办理商品房产权。我局将加强房产管理,对机构改革并入的资产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情况。
五、关于“调剂使用项目经费未履行预算资金调剂程序”的整改情况
我局区绿管中心已完成整改。该中心将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学习,完善预算管理,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六、关于“区市政中心21.70万元资产报废后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整改情况
区市政中心已于2021年3月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处置补录并做账务处理。该中心将加强资产报废的管理,对报废后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七、关于“区市政中心未完成非税收入征收,涉及金额8.27万元”的整改情况
区市政中心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征收问题,加大催收力度,委派专人联络事故车主,通过多次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催促车主缴款,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收回67,595.3元。由于区市政中心没有执法权力,无法强制要求车主赔付,剩余3笔未缴款项共计15,101.68元,市政中心将采用法律手段处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