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广州广马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道路运输企业(详见附件)在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未按照法规要求投入营运车辆,拟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上述企业在2023年1月30日前到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三楼B区或通过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办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我局将在2023年1月31日公告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告知。
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