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长岭居长平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3个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意识薄弱,存在未施工区域裸土未覆盖、项目出入口泥泞积水现象严重、施工现场扬尘严重、降尘设备及措施严重不足、非道路移动设备未张贴环保登记二维码、项目出入口未设置洗车槽、未落实“6个100%”要求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对长岭居长平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3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同时,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1〕451号)附件 1、2规定,对上述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记录建筑市场行为管理信息。
请被通报的项目立即组织开展整改,整改结果于9月7日前书面回复我局,我局将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将作进一步严肃处理。
希望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管重罚,对问题反复或者敷衍整改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给予建筑市场行为管理信息记录的项目名单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 给予建筑市场行为管理信息记录的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