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一、项目说明
项目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业项目用地相关规划校核与研究项目。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指定地点。
服务项目范围:协助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工业项目用地相关规划校核与研究工作。
服务期限: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以内。
承包方式:综合总价包干。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技术能力,即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承担服务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价文件
(一)内容
1.报价人情况介绍;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6.报价书(加盖公章);
7.报价人资格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要求服务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服务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管理、调研、咨询、研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单位应列明报价明细,包括价格购成、计算标准或相关收费标准依据等。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与递交
1.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装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2)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4)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5)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报价人加盖报价人公章;
(6)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装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7)在询价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经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8)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报价人代表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递交至报价文件提交地址(邮寄无效),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2)报价起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0日,9:00-12:00、14:00-18:00。
(3)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B403室,邮政编码:510530)。
(4)联系人:常工,电话:82119693。
四、报价、评审原则
1.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以竞价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由评委会首先对报价文件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后,由评委会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表1 综合评分表
2.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有一项不合格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最终结果由评委会以记名方式过半数的表决结果决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表。
表2 符合性评审表
3.商务评审
商务部分总分40分,评审细则如下表。最终得分由评委会综合评审确定。
表3 商务评审表
4.技术评审
技术部分总分40分,评审细则如下表。最终得分由评委会综合评审确定。
表4 技术评审表
5.价格评审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报价文件要求且最低报价得20分;第二低价得15分;第三低价得10分;第四低价起都得5分。
五、合同(协议)签订
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询价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申报依据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国家“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广州市“十四五”规划)、《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黄埔区“十四五”规划)、《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等。
(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提出,黄埔区要进一步优化土地空间格局的建设,使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更加协调,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区生态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改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
(三)产业经济转型的内在动力
国家“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十四五”规划、黄埔区“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黄埔区要坚守实体经济主阵地,加快推进黄埔区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建设新型产业链,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环节,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
(四)项目规划审批的阻力
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优化调整,存量工业用地与上位规划不符(含用地性质、生态廊道、“两重点一重大”、轨道交通等)的情况越来越多,给工业用地项目审批带来极大制约,不利于我区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
二、项目需求
(一)研究范围
本项目研究范围为黄埔区行政辖区(除知识城外)所有工业用地(含存量工业用地)。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包括相关规划差异性研究和生态廊道优化专题研究两部分。
1、相关规划差异性研究
(1)相关规划校核与分析,包括总规与控规校核、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校核、“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区校核、河涌水系校核、高压走廊校核、轨道交通校核等,梳理分析差异性。
(2)重点地块研究,对重点地块深入化研究相关规划的差异,从产业、用地、规模、税收等不同角度研究相关规划优化策略,为近期的行动计划提供指引方向。
(3)输出研究报告,提出工业用地与上层次规划不符的解决建议,以及对规划不符地块的建设建议。
2、生态廊道优化专题研究
(1)生态廊道校核与分析,核查生态廊道范围内的现状及存量工业用地情况,梳理分析差异性。
(2)重点地块研究,对重点地块深入化研究差异,为近期的行动计划提供指引方向。
(3)输出研究报告,提出生态廊道优化建议方案,以及对涉及生态廊道地块的建设建议。
三、项目成果
(一)形成核查报告,包括“控规符合性报告”和“生态廊道差异情况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背景分析、控规核查、生态廊道核查、差异性分析、问题梳理及说明等。
(二)形成对策建议与策略成果报告,包括“控规协调研究”和“廊道管控协调研究”。内容应至少包括问题分析、解决思路、规划策略等。
以上报告可分别单独编制或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编制。
四、项目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至2022年11月30日,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验收方式
本项目采取专家组验收评审方式,评审范围主要包括是否按项目需求完成工作,以及对项目成果的质量评估。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项目验收是否通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