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一、项目说明
项目单位: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黄埔区政府政务新媒体安全运维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406室
服务范围:黄埔区政府政务新媒体安全运维检测服务
服务期限:12个月
最高限价:人民币29万元以内
承包方式:综合总价包干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报价人(或其在广州市分支机构)必须具有软件信息服务业的经营范围。
(三)报价人(或其在广州市分支机构)经营年限需在1年以上。
(四)报价人需具备信息安全服务平台。
三、报价文件
(一)内容
1.报价人情况介绍。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法人参与询价可不出具)。
4.报价书。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要求服务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服务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临时设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询价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与递交
1.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3)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4)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报价人加盖报价人公章。
(5)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在询价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经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7)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服务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前递交至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2)报价起止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价文件提交地址: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406室,邮政编码:510530)。
(4)联系人:何国鹏,电话:020-82110087。
四、合同(协议)签订
(一)首先,采用一轮公开报价定标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价低者得。出现同等最低报价情况,同价者需重新报价。
(二)第二,与报价最低者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
五、合同(协议)签订
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方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一、项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运营管理,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能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办理。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项目目标
(一)在参考“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中的指标项的基础上。依据最新2019年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的要求,每周、每月对政务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关键指标监测。
(二)基于监测结果,针对监测所发现的全部异常问题都需要通过邮箱、QQ(或短信)等途径向有关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预警,并安排专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督促部门完成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后对问题进行复核。
三、服务范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区开设的政务新媒体。
四、服务内容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要求
在参考“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中的指标项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的要求,每周、每月对全部政务新媒体进行关键指标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所有监测所发现的全部异常问题都需通过邮箱、QQ(或短信)等途径向政务新媒体相关管理人员预警,并督促问题新媒体进行彻底的无遗漏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对问题进行复测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二)跟进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
1.协助甲方根据国办指标每周至少开展三次政务新媒体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整改,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撰写成检测记录表。
2.协助甲方设置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实现对各政务新媒体运维、注销等日常情况的实时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评分。
3.协助甲方完成政务新媒体月报的编写:针对每月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整理成月报,按月发布。
4.协助甲方及时传递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并督促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5.配合甲方开展政务新媒体有关业务培训,如PPT、培训材料等。
6.协助办理涉及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公文,负责政务新媒体相关的汇报材料。
7.搜集与梳理全国、省、市及区政务新媒体有关文件及政策资料汇编成册。
五、服务团队要求
为了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团队采取政务新媒体监测工作应采用信息化手段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成熟的自动化检查监测工具进行监测检查,结合专业人员检查核实后出具数据报告或问题清单。对于通过机器自动化监测可能会因为抓取的数据不完整导致结果不准确的,现有信息技术无法或者通过人工对机器无法监测的内容进行检查,安排专业审查人员现场进行人工检查。
六、项目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