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报价人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咨询与分析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405室。
4.服务范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
5.服务期限:12个月
6.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标的服务,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技术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
三、报价文件
(一)内容
1.报价人情况介绍;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报价书(加盖公章);
6.报价人资格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要求服务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服务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恶意低价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管理、调研、咨询、研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询价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与递交
1.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2)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4)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5)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报价人加盖报价人公章;
(6)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7)在询价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经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8)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服务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前递交至询价地点(邮寄无效)。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2)报价起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405室,邮政编码:510530)。
(4)联系人:龙韵芝,电话:82118259。
四、报价评审原则
(一)首先,采用一轮公开报价定标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价低者得。出现同等最低报价情况,同价者需重新报价。
(二)第二,与报价最低者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
五、合同(协议)签订
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询价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第二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埔府办〔2022〕6号)规定,我局是全区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计划管理、项目验收和项目评估;负责指导协调区本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需引入专业化管理服务协助我局统筹管理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引入专业化管理服务,协助我局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管,提供专业意见,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效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
三、项目需求分析
我局每年立项、审查、审批和验收的信息化项目累计达50个以上,涉及财政资金较大;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提供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方案分析工作;
(二)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工作;
(三)协助我局审核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变更材料;
(四)协助我局监督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进度;
(五)协助我局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审核;
(六)协助我局开展政务信息化运维材料审核;
(七)协助我局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效能评估工作。
通过对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专业管理、咨询与分析服务,有效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实施的合规性,使项目立项审核、建设管理、验收工作做到:有序、公开、透明、客观。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提供立项管理与咨询服务,协助立项评审工作。
1.分析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方案、研究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2.协助审查项目立项资料的完整性,确定是否达到立项评审的条件;
3.对于达到立项评审条件的项目,协助组织立项评审工作;
(二)提供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服务,协助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管理,协助审核项目变更材料。
1.项目通过立项后,跟踪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序时推进项目,收集项目合同、采购文件等相关材料以做好备案工作。
2.协助督导项目业主单位落实业主单位责任制,定期收集项目实施进度,梳理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进展情况。
3.协助开展信息化建设开发类资金管理工作,跟进项目建设进度,收集资金分解计划表,并做好相关资金分解台账;
4.协助我局审查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三)提供验收审核服务,协助开展项目效能评估工作。
1.协助审查项目验收资料的完整性,确定是否达到验收评审的条件;
2.对于达到验收评审条件的项目,协助组织验收评审工作;
3.协助我局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开展效能评估工作,对照项目立项时设置的评估指标开展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反馈项目业主单位。
(四)提供信息化运维服务类项目审核服务。
1.协助审查项目申请运维的资料完整性,确定是否达到运维审核的条件;
2.协助我局收集运维服务类项目每年的项目方案、采购文件、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等材料。
(五)协助开展其他需要专业支撑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五、项目服务周期
自项目合同签订起服务一年。
六、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安排1名人员提供项目所需的专业服务。具体要求包括: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可放宽到专科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2.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项目管理PM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