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策解读推介宣传平台运营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定地点
(四)项目需求:详见第二章。
(五)项目完成期限:完成合同义务并由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验收合格之日止(最迟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元。
(七)承包方式:总价包干,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中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供应商资质,报价时提交供应商网页查询截图(https://gdgpo.czt.gd.gov.cn/provide/list/)。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不接受分支机构参加报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报价单位可在报价书中予以承诺)。
(六)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三维动画、影视宣传片、数字特效片等音视频制作、政务宣传活动策划、展陈设计等。
(七)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单位可在报价书中予以承诺)。
三、报价文件
(一)内容
1.报价单情况介绍和项目实施方案;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报价书(加盖公章);
6.报价单位资格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 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要求报价单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恶意低价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管理、调研、咨询、研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 报价文件的封装与递交
1.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2)报价单位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报价单位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4)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5)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报价单位加盖报价人公章;
(6)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7)在询价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8)传真、电传、邮寄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报价单位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前提交至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2)报价起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525室,邮政编码:510530)。
(4)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20-82118847。
四、报价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首先对报价文件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再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中标候选人,得分总分数最高的为中标人。
(一)符合性审查
(二)商务评分
(三)技术评分
(四)价格评分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报价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询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应询报价)×10。
五、合同(协议)签订
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询价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政务公开办)负责统筹、督导和协调推进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本局以创新政策解读和改革创新举措宣传为抓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通过文字解读、音视频解读、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等形式,对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重大规划等进行多形式、多渠道解读宣传,提高政我区政策文件和改革创新举措解读质量,强化政策举措解读通俗易懂、精准到位、广泛普及,提升公众对政策举措的知晓度促进政策直达快享,有效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我局重点在政策举措视频解读方面加大解读力度,取得了较好的解读效果,该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为进一步提高政策举措视频解读的力度、深度、广度,创新视频效果、提升解读质量、满足企业群众需求,特此开展本年度政策举措视频解读宣传项目采购工作,运用专业力量提升工作成效,打造政策举措解读“黄埔”样本,不断巩固全市排头兵优势,争创全国、全省示范。
二、项目需求
(一)视频策划:本局牵头组织政策主管部门和报价人建立工作小组,报价人须积极对接政策主管部门,准确认识理解政策举措文件,制定符合宣传内容的视频拍摄方案,撰写拍摄脚本,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前期构思、文案创作、拍摄日程安排、拍摄场景确定等,并提供拍摄必要的高清素材。
(二)视频拍摄:1.拍摄运用专业级摄像机与配套影视设备,以影视、动画等视频形式进行政策举措解读宣传,丰富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解读宣传视频能够满足网站、新媒体APP、公众号、广播电视、线上线下各类电子屏幕、平台发布和展播;2.解读宣传视频与政策举措内容相符,具有一定创意和特色,通过全景拍摄、航拍等现代化拍摄手法和场景制作、数码特效合成、渲染等技术手段,制作符合政策举措解读宣传目的的影视作品或二维、三维动画作品,提升解读宣传视频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
(三)质量数量:完成解读宣传视频成果数量不少于20个,全过程使用4K高清摄影机拍摄,原始素材不低于4K标准,最终生成宣传片分辨率不低于2K(2560x1440),部分重大政策视频解读产品按询价人要求须满足4K或8K规格,成片时长约3-6分钟(个别重大政策以实际内容双方商定)。
(四)后期制作:1.画面标准:拍摄手法具有时代感,符合党委、政府工作规范要求,具备角度新颖、可视性强等特点;动感画面处理节奏干净明快;情感场景美观流畅;具有与政策相匹配的科技感、行业性、区域特色,能打造出黄埔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发展特色。2.播音要求:要求具有专业播音员水平的男女声,有非常浓重的感染力;如采用数字人等新颖形式的配音须符合政策内容需要。3.背景音乐:全片背景音乐紧跟画面节奏,大气、优美、气势磅礴、奋进向前,起到烘托作用,随着内容高、低潮切换自然,内容富于张力,能予人深刻印象。4.画面特效:根据需要完成图片编辑、二维 /三维动画制作特效制作,包装制作、使画面更加生动、丰富,完整视频画面要优美、流畅、大气,拍摄技法纯熟、多变。5.免费修改:视频定稿后1个月内,报价人需免费为询价人或政策主管部门提供文字(数据)和配音修改。
三、项目管理要求
报价人须紧密配合询价人的工作进度要求,组织推进、沟通研讨、提炼策划、视频制作、宣传推广等,特殊紧急情况下须按询价人工作要求加班制作。
报价人须按照政策主管部门需求,及时调整和升优化政策举措解读视频制作与宣传策划方案,并按时序提交稿件、成果。
报价人需对其设计拍摄方案拥有完全自主创意,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若被采纳,在签订合同后著作权归采购方所有。投标方应保护采购方一旦使用其设计拍摄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项目服务周期
完成合同义务并由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验收合格之日止(最迟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