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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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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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个人档案保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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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102509273784801 | 2022-10-25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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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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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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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表示其拟将档案保管在黄埔区,但不清楚如何办理。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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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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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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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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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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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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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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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热线工单后,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并告知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如需委托工作单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事项(档案接收)-可办地区(黄埔区)-在线办理。若有疑问请致电:82012125转3,市民表示已知悉和感谢。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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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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