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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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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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港澳港澳青创十条港澳实习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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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122916383463701 | 2022-12-29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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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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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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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其在黄埔区官网看到“港澳青创十条2.0”第七条有港澳实习补贴。市民表示其于2022年8月26日咨询过黄埔区人社部门关于此补贴的条件以及如何申请的事项,黄埔区人社部门回复市民说要等30个工作日出台实施细则后才知道,让市民关注黄埔区官网网站公布。市民表示截至2022年12月29日黄埔区官网网站公布还没有相关的信息发布。现市民想了解港澳实习补贴具体怎么申请,具体需要什么条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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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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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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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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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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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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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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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工作人员于1月4日16:13致电市民,告知其港澳青年一次性就业资助的申请条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时在毕业5年内(续签劳动合同的,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须在毕业5年内);与本区企业或机构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申请补贴当月前在该企业或机构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申请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企业或机构。“港澳青创10条”2.0版的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请继续关注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民表示知悉。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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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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