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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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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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动产抵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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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20811570821101 | 2023-02-08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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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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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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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父母的房屋赠与给小孩之后,未成年人的房屋是否可以再赠与给父母,未成年人的房屋是否可以办理抵押。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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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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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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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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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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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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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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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月8日致电市民回复以下内容:根据市民所述,其实际询问关于房屋赠与后购房的问题,已按照广州市限购相关规定进行解释。购房须核查其家庭(包括夫妻与其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情况,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必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另外,属未成年人的房屋办理抵押的,可由未成年人父母代为申请登记,应提交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出生证、户口簿等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的,应当由全体监护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详细资料可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 -“办事大厅”-“办事指引”第3、4、5条查询。市民表示明白。(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G1栋首层、二层,咨询电话:82394681,82111685)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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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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