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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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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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信用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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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011610055810301 | 2024-01-16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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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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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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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因2021年和2022年年报未报被列入经营异常,现补办后需要办理移除异常。现咨询决定文书号旁边的列入日期可否2021年和2022年的一起填入,或者说要分开两次提交资料填报移除异常。请指导填写。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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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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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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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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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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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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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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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您好,移出经营异常申请中的决定文书号和列入日期不用填写,移出两条异常需将同一份申请材料上传两次即可。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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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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