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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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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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残疾人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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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041216270898101 | 2024-04-12 | 办结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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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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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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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咨询其企业与残疾人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合同,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情况下能否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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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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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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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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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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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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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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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企业聘请的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残疾职工应与企业的其他职工同工同筹,签订与同岗位的一般员工一样的合同。黄埔区残疾人就业年审业务电话:020-82495487。 |
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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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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