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15: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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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工信规字〔2023〕4号),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公众参与征集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5日,在黄埔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4条反馈意见(其中3条来自网上意见收集,1条来自邮箱意见反馈),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内容 | 是否采纳 | 对应修改 | 理由说明 |
1 | 支持尽快出台细则,落实新型储能10条政策。 | 是 | 无修改 | 无 |
2 | 细则详细说明了储能政策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支持抓紧出台落实相关兑现工作。 | 是 | 无修改 | 无 |
3 | 新型储能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希望在政策的推动下黄埔区新型储能产业能迅速发展。 | 是 | 无修改 | 无 |
4 | 修改意见: 删除对于生产地址在本区范围内的限定,非本区生产的也一并纳入补贴范围 理由: 今年3月份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鼓励珠三角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新产品线转移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以“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形式延伸布局产业链。 今年8月份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关于优化空间载体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指出,要探索建设跨区产业联动共享机制,鼓励市内各区之间探索“中心城区总部研发+外围城区制造基地”“中心城区孵化+外围城区产业化”等跨区合作模式,引导先进制造业在市内完成梯度转移。 | 否 | 无修改 | 不采纳。理由:一是《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埔工信规字〔2023〕4号)中已明确规定,该条款补贴范围为本地制造的新产品、新应用,细则无法突破上位文件规定;二是若删除生产地址在本区范围的限定,政策兑现范围将覆盖全国,而我区无法预估全国范围内符合该补贴要求的项目数量及补贴金额,将导致区内财政无法负担、后续项目无法兑现等情况。 |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王飞阳,联系电话:8211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