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公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现将上述内容的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4年3月29日至4月10日,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及该实施细则全文,并公开征求公众对该实施细则的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我局收到89条群众意见,其中1位群众提出2条意见,相关处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意见内容 | 是否采纳 | 对应修改 | 理由说明 |
1 | 相关部门,您好,针对第五章“新入户奖励”有如下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虽然可以保证2023年5月17日之前入户且在黄埔区持续工作的市民享受到新入户奖励政策。但对于2022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之间入户的群体中,若存在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间调动工作的(尤其是在征集意见出来前存在工作调整的),即使他(她)们在黄埔区持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但因原政策要求需在同一单位社保满一年且申请时社保关系仍在该单位,导致上述人群既无法享受到原入户奖励政策,又无法享受到新《措施》中的入户奖励政策。 建议: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故新的《措施》更应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新入户市民的实际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针对2022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之间入户的群体,在其他政策条件不变的基础上,入户后在同一单位存在一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即可享受的原入户奖励政策,取消同一单位连续社保缴纳的条件,或者在新的《措施》中研究细则以保障上述群体的权益。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对于已经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完成入户并满足连续在同一单位社保缴纳条件的人才而言,若对特定时间段内入户的群体单独放宽要求,可能会引发不同批次人才之间的待遇差异,有悖于公平对待所有符合条件人才的原则。政策调整应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平衡,避免因临时性调整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 | ①针对政策细则中第三十一条中第二点,希望可以顾及到2022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落户黄埔的人员; ②针对政策细则中第三十一条中第四点“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希望可以放宽至35岁。因为有少数人员因为专业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毕业迟、落户迟,故希望黄埔政府可以兼顾到这部分人员,谢谢! | 部分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第①条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第②条意见: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再次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 | 您好:硕士入户补贴年龄卡在28岁是不合理的,全国其它地方的补贴一般会把硕士年龄卡在35岁,考虑到很多硕士毕业后是没有长期的职业规划,等准备定居广州后年龄已经接近28岁了,这大大降低了硕士入户广州黄埔的想法。望上层领导多考量硕士年龄问题,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 | 您好!我是24年1月入职本区政府单位的一名中级雇员,23年6月硕士毕业,本人户口在广东其他城市,社保是由区财政缴纳的,统计关系均在黄埔区,但是工作单位并本区企业。请问这是否符合人才政策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申请新入户奖励呢?第五章 新入户奖励 第三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第三十一条 申请本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申请人工作单位为本区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重点科研院所。上述企业设立在本区的分支机构,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的,适用本项目。(二)申请人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市。原已迁入广州市高校集体户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入本区视同为新入户本区(以下简称“学校集体户人员”)。(三)申请人获得相应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 | 尊敬的领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已经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建议可以优化人才引进政策,确保人才资源的充分发挥和优化配置。其中关于附件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赞同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以更好地激发人才潜能、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 | 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赞同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不涉及修改内容。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 | 尊敬的黄埔区相关部门及领导同志: 本人是2022年6月通过人才引进首次落户广州黄埔区鱼珠街道,十分希望黄埔区落户奖励政策根据3月29日意见第34条实施,保障新旧政策衔接问题导致包含我在内的人员符合激励政策;且建议意见征集结束后,尽快争取于4月内正式发布公告、开放申请权限及入口,最大化激励已入户、未入户人才落户黄埔区,并且在黄埔区长期就业安家,创造更加美好生活及未来!非常感谢! | 部分采纳 | 无修改 | 对于印发时间、开放申请等事宜不涉及《实施细则(公众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 | 黄埔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您好,我在2022年5.17后入户黄埔,也在2024年5.31前满一年社保,但我工作单位属于个体工商户,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到人才入户补贴,2022届毕业生太难了,错过了入户2.0末班车,等了一年看到了新的意见稿以为有希望,感觉又要卡工作单位性质,对我们这种本就在基层工作的人太不友好了。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 | 您好,本人是2022.06月入户广州的硕士研究生,刚好错过了上一次的入户奖励人才政策,看到本区有了新的人才政策,高兴的同时又有点疑惑: 1.不知道政策什么时候能生效,2022.06月入户的人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是否意味着超过2024.06申请就不符合本政策要求? 2.又或者是按照第三十四条规定去申请也符合要求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9 |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对于新入户奖励,建议继续参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对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黄埔区且属于首次入户的,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继续给予2万元奖励。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0 | 相关工作人员: 您好!对于“第五章新入户奖励 第三十一条 (二)申请人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市。”的意见,2022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政策落户黄埔区的全国各地硕博人才,由于政策限制落户一年后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后又因为政策到期暂时无法兑现补贴,但是相关人才是在政策期内落户的,新的政策应该要有效衔接上一个政策,不能让落户黄埔区,并为黄埔区的发展建设持续奋斗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心寒。建议“第三十一条 (二)”改为“申请人2022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市。”以上是我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致礼!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1 | 您好!我是黄埔区的在站博士后,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提出意见与建议。 意见:关于细则第二十五条提到的“新旧政策衔接问题”,2023年5月17日前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士后在站补贴的博士后(相当于2022年10月-2023年5月17日进站的博士后,见“注”),面临按旧政策分2期申领在站补贴时,时间不够的问题。由于新旧政策过渡,对于在该时段进站的博士后,第1期在站补贴的申请时间已从2023年推迟至2024年,第2期的申请时间则将被推迟至2025年。该时段进站的博后,部分将于2024年底前出站,来不及申请第2期。 建议:建议在细则第三章中,增加一条规定:对于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后在站补贴的博后人员,建议按旧政策一次性申请、发放在站生活补贴。 或者,建议在旧政策指南中,更新针对此时段进站博士后的一次性申请、发放博士后在站补贴的细节。 注:旧政策最后一批次“在站补贴第1期”的官方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按照缴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的约束,最晚一批可申请的博后约为2022年10月14日之前进站。因此,于2022年10月-2023年5月17日时段进站的博士后,面临无法完整申请2期在站补贴的问题。 | 部分采纳 | 第二十五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获批设站(基地、中心)的单位,以及获批进站、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相关资助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博士后安家费除外。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奖励政策的关注。 2023年博士后最后一期窗口开放时间为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原指南要求需缴纳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资助,2022年10月至12月左右进站的博士后都不符合2023年第一期的申请条件,而这段时间进站的博士后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出站,因此这些人员无法在出站前申请第2期在站生活补贴。已对《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作出相应的调整。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2 |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议修改第五章新入户奖励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延长新旧政策衔接窗口期。 很多人来到黄埔区参与黄埔的开发建设,在政策鼓励之下落户安家,现突然取消原先的本科生落户补贴政策,伤了很多人心,对黄埔区集聚人才造成不好的影响。且在2023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征求《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的公告中,也包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新入户奖励,很多在黄埔工作的年轻人,相信政策会延续,也未雨绸缪先落户,等待政策落地能获取黄埔区的政策支持,这些人也都为黄埔区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现处于新旧政策衔接的窗口,恳请贵局审慎考虑,延长旧政策窗口期至2023年底,进一步留住人才,助力黄埔区高质量发展,谢谢! 此复。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3 | 尊敬的相关负责人:您好!我是2022年6月以本科学历成功落户黄埔,截至目前一直在申请落户时的同一家公司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时间已满一年,无断缴补缴记录,符合政策:第三十四条(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请问我这种情况,申请奖励时是否也需要在申请落户原有公司继续缴纳社保,由于最近可能会涉及缴纳社保的公司变动,特向您了解情况,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祝工作顺利!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4 | 区政府工作人员你们好,我为硕士研究生,2022年8月15日入职黄埔单位,2023年4月26日因购房入户需求落户广州市黄埔区。 彼时由于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不满1年,不满足《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奖励办法》(穗埔组通〔2020〕36号)这两个政策文件的要求,未能提出申请新入户奖励。 而今年的新政策要求是2023年5月17日后落户才可以申请,这刚好把2022年5月17日后、2023年5月17日前来黄埔区工作且落户的人排除在外。 因此希望区政府工作人员你们能把这一时间段工作且落户的人考虑进去,把落户时间放宽。 | 采纳 | 无修改 | 《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5 | 尊敬的区领导: 本人在就读此政策细则时有疑惑及建议,望区领导给予解答和采纳建议。在本细则:第九章、技能大赛补贴。第五十六条‘参加大赛至补贴发放期间,获选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应连续保持在本区企业或机构。补贴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关称号的文件发布之日起1年内提出。’(其中参加大赛至补贴发放期间)建议(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关称号后至补贴发放期间),而不是限定社保缴纳起始为参加大赛开始。具了解,技能竞赛的国家级荣誉称号为两年认定一次,并不是像市级、省级半年或1年内完成竞赛就能下发市或省的技能能手等其余荣誉证书。 以最新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为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授予2021—2022年度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决定》此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可以看出23年才颁发21年技能竞赛的称号授予。例如再往前21年颁发19至20年内的技能竞赛荣誉称号授予。而参赛这期间此人社保并不是黄埔区缴纳的社保或还是学生阶段未缴纳社保,但是此人参加完竞赛且获得荣誉之后再来到黄埔区就业,是否会认定为条件不符。这样就会脱离了本政策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针。 假设: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身份等人才,求学阶段要曾经在本区就读才可以申报,而不是他获得荣誉后引进户口或就业给予政策福利以保障推进本区建设发展。此建议望区领导给予采纳,国家级竞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不限制其参赛时的社保缴纳为本区,而是以荣誉称号授予时间为准,以加强及促进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来本区就业为黄埔区的建设增添一份力。 望区领导给予建议采纳谢谢! | 部分采纳 | 第五十五条申请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在本区企业或服务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其中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需由本区用工单位推荐取得奖项,且其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须为本区企业。 (二)已获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技能大赛奖项并获“广州市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第五十六条补贴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关称号的文件发布之日起1年内提出。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技能大赛政策的关注。 从引进人才,推进本区建设发展,以及参加完竞赛与授予称号中间可能存在2年的时间差这一现实情况考虑,部分采纳建议。取消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参加大赛至补贴发放期间,获选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应连续保持在本区企业或机构”的要求,将市级以上技能大赛的补贴条件(一)修改为“已在本区企业或服务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其中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需由本区用工单位推荐取得奖项,且其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须为本区企业”。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6 |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在2022年6月入户广州,按照新政策与旧政策衔接方案,我可以拿到新入户奖励,但新政策规定《在本区同一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且入户本区两年以内提出申请》,我已经在本区同一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但若果正式政策在6月份之前没有出台,我则不符合《入户本区两年以内提出申请 这一项政策》,因此建议黄埔区政府尽快实施新政策。感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7 | 本人于23年4月入户黄埔,24年1月将劳动关系及社保关系换到集团内的其他公司,希望在新入户奖励项目中增加【申请人在本区同一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工作的,视为在同一单位工作】这一条件。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若对特定时间段内已发生的情况单独设置要求,可能会引发不同批次人才之间的待遇差异,有悖于公平对待所有符合条件人才的原则。政策调整应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平衡,避免因临时性调整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8 | 你好,之前的政策需要落户后缴满一年社保,我是2022年8月落户黄埔的,上一个政策终止前由于社保没有满一年没法申请,现在限制落户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不太合理,应该设置为2022年5月17或者不限落户时间,仅仅限制落户2年内,望采纳。 | 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19 | 尊敬的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您好!我是黄埔区的一名博士后,2022年6月份博士毕业后来到咱们区工作,首先感谢黄埔区政府对于在优秀人才引进方向给予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对于《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政策,本人有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得到采纳,谢谢! 关于政策第五章第三十条.非常感谢黄埔区政府能够将我们之前入户的一批人考虑进去,本人于2022年6月份毕业,7月份落户广州,基于当时的人才引进政策,本人可以申请到5万元的入户奖励,但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回复是当时的人才引进政策在2023年5月份截止,而本人想要得到这笔入户奖励需要在入户后满一年,因此,在新政策颁布前,我无法申请该笔奖励。等新政策细则于近日发布后,依据第新政策第五章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在入户后,在本区同一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且入户本区两年以内提出申请;也就是说新政策要在今年7月份之前出台我才能领到该笔奖励(因本人是2022年7月份落户,如果超过2024年7月,依据该条政策,我不符合入户本区两年以内才可申请这一项规定),因此本人建议,应尽快出台政策并开放申请通道,让我们2022年6月份毕业即迁入黄埔区的这一批引进人才能拿到该笔奖励!再次感谢领导小组对我们的支持与帮助!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0 | 尊敬的政府机构: 您好!近期知悉黄埔发布此细则明确了过渡期的人群。 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本人及众多新落户的黄埔本科青年,都是在2022年9月,旧政策还未到期时申请落户,满心期待满一年后也就是23年9月可以领取奖励,但由于政策处于过渡期,并未申请到奖励。因新政策与旧政策差距在于本科生是否可以领取奖励。希望此次政策可以像说明中所说,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并且在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符合原政策(包括本科生),可以按照原政策(包括本科生)规定给予资助。 望政府机构可以听取民声,万分感激。 | 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1 | 尊敬的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领导: 你们好! 我于2023年八月份入户黄埔区,目前就职黄埔企业。对于我们这些新旧政策交接期的本科生来说,当时入户时的指引性文件只有旧政策和新政策的征集意见稿,两者都明确了本科生新入户后有2万元的入户补贴,所以入职后公司统一给办理入户时,按着新政策征集意见的指引立马入户了黄埔区。但是目前看到细则中,对于23年5月31日前入户的按照旧政策实行,之后时间的按照新政策执行,导致我们5月31日以后,按照旧政策以及新政策征集意见入户的人的补贴落空。新政策肯定是结合各方面的要素综合考虑的结果,但是新旧政策交接期的我们只能站在当时的政策角度出发,按照旧政策以及新政策征集意见进行指引。所以希望可以把我们这批同样处于新旧政策交接期入户的本科生按照旧政策或当时拟的新政策征集意见的方法执行。希望领导可以考虑一下我的意见,改善一下新旧政策衔接期的本科生入户的方法,衔接上我们这一批本科生。 以上,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2 | 您好!关于这条恳求务必保留,不然对2022年的本科应届生是极大的不公平,这直接忽略了2022年本科应届生这个群体。望请接纳该意见,考虑到每一年的应届生,保持公平性,谢谢! | 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3 | 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您好!实施细则“第五章 新入户奖励”第三十四条 未有明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本科学历人才,是否可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建议进一步明确,谢谢! | 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4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博士研究生)于2022年4月底入职黄埔区生物岛一家医药研发企业,并于2022年7月首次入户黄埔区。由于旧政策《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到期时,虽已经交满一年社保,但落户未满一年,不符合申请条件。后面由于公司经营问题,与公司协商离职,随后入职了黄埔区另外一家企业,但户籍关系并未转移。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满足现在政策意见通知中的新旧政策衔接的政策实施细则?谢谢! 祝好!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5 | 建议人才入户补贴公司部分的申请资料不要那么苛刻,大部分公司无法提供,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6 | 2024年黄埔区新落户政策,研究生年龄卡在28周岁,限制范围太狭窄,并不合理。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是否只为吸引博士、博士后人才?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7 | 尊敬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您好!看到关于征求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里面第三十四条第(一)点写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结合2023年5月16日截止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人才奖励办法》(穗埔组通[2020]36号)这两份文件。可以看出,其中去除了本科生的新入户奖励,但是对于在政策有效期间申请入户的本科生,由于各项审批需要时间,实际上并不一定能够在政策有效期间入户,例:“我在2023年4月29日看见黄埔区有该补贴政策并申请入户,在网上申请及预约现场核对需要一周,两个常口审批各需要一周,加上非工作日,一共需要三周时间也就是21天以上的时间,超过了2023年5月16号。”鉴于此种情况,建议在第三十四条第(一)点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的对入户时间的条件针对本科生进行放宽至2023年5月31日,如能把时间放宽,对在政策末尾阶段申请的人提供相应的弹性时间。让2023年5月16日以前选择入户黄埔却因入户审批的时间错过奖励的申请的人、也能得到黄埔区政府的奖励,更能感受到黄埔区政府对人才的支持和关怀。以上是我的一点小建议,希望能够得到采纳,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8 | 您好, 关于近期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硕士研究生的新入户奖励年龄限制由原来的30周岁改为28周岁,为何将年龄的要求提高了,去年黄埔区的人才引进征求意见稿只发出来征求意见了,一直未发布正式文件,我们一直在等,发布新的征求意见稿却卡年龄,这是为什么?希望对此项能够重新考虑,感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29 | 尊敬的局领导您好: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公众征求意见稿)》,本人有以下意见想要提出。 本人是一名英国硕士毕业生,1993年9月生人,毕业于2020年12月,毕业后在外省工作。于2023年4月来广州工作,并于同年6月落户广州市黄埔区户口。按照上一版黄埔区新入户奖励政策,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即可满足申请条件,但是在最新版政策中,硕士研究生的年龄限制降至28岁。这次调整幅度过大,导致了本人无法满足最新新入户奖励政策条件,相信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很多新落户硕士研究生身上。所以希望贵局领导对于新落户硕士研究生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感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0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登记的进站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根据新政策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新旧政策衔接问题的说明,本人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因按原政策“人才10条2.0”相关政策给予资助,恰因前期处于新旧政策衔接期间,兑现窗口未开通,截至目前本人已在站工作16个月,但迄今尚未完成“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人才10条2.0)”第一期生活补助兑现。按原政策“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人才10条2.0)”中对于第二期申请时间的说明“第二期申请时间为第一期获批的次自然年后,且须在博士后在站期间提出”,即使最早2024年4月底完成第一批生活补助申请,本人于2024年12月按期出站前仍将无法申请第二期生活补助。因延期出站可能会对个人出站后求职存在一定影响,故对于这种特殊问题,希望可以考虑一次性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或者修改时间限制,保障存在相同问题的博士后人员可以顺利申领第二笔生活补助。文末附相关政策说明节选及网站链接。祝工作顺利! | 部分采纳 | 第二十五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 (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获批设站(基地、中心)的单位,以及获批进站、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相关资助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博士后安家费除外。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奖励政策的关注。 2023年博士后最后一期窗口开放时间为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原指南要求需缴纳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资助,2022年10月至12月左右进站的博士后都不符合2023年第一期的申请条件,而这段时间进站的博士后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出站,因此这些人员无法在出站前申请第2期在站生活补贴。已对《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作出相应的调整。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1 | 硕士研究生入户的年龄设置在28岁很不合理,很多人毕业都快28岁了,我建议把硕士入户的的年龄设置在35岁是比较合理的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2 | 您好,本人学历为本科,于2022年8月入户广州市黄埔区,并一直缴纳社保至今。按照这次的措施实施细则(公众征求意见稿),应该可以符合第五章新入户奖励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按照老政策申请入户奖励。这次的措施实施细则,使我们感受到了黄埔区政府对人才的支持和关怀,希望可以顺利实施!祝您工作愉快! | 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赞同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无涉及修改内容。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3 | 黄埔人社局: 关于《细则》第三十四条,提出以下建议: 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二)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的人才,符合本细则奖励条件的,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 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建议与《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表述一致。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4 | 黄埔人社局: 关于《细则》第三十四条,提出以下建议: 1.细则规定新入户奖励“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对年龄有限制条件(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 12 月 31 日。)因原政策在2023年5月17日到期,新政策预计2024年4-5月发布,中间有1年的时间,希望对原政策年龄的计算,应充分考虑这一时间差,以免申请人因年龄超30岁而不能申请到补贴,适当放款这1年。 2.新政策颁布时间未定,希望后面宣传到位,也可通知公司跟员工宣传,避免原政策申请补贴的人错过这一时机。 说明如下:(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二)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的人才,符合本细则奖励条件的,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若对特定时间段内已发生的情况单独设置要求,可能会引发不同批次人才之间的待遇差异,有悖于公平对待所有符合条件人才的原则。政策调整应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平衡,避免因临时性调整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5 | 黄埔人社局: 关于《细则》第三十四条,提出以下建议: 1、细则规定新入户奖励”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对年龄有限制条件(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 12 月 31 日。)原政策在2023年5月17日到期,关闭补贴申请渠道,截止此时入户未满一年的人员无法提交申请。请尽快开通申请渠道,给原政策2023年5月17日申请入户的人才给予补贴。新政策预计2024年4-5月发布,中间有1年的时间,希望对原政策年龄的计算,应充分考虑这一时间差,以免申请人因年龄超30岁而不能申请到补贴。 2、新政策颁布时间未定,希望后面宣传到位,也可通知公司跟员工宣传,避免原政策申请补贴的人错过这一时机。 引用细则条款:第三十四条 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二)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的人才,符合本细则奖励条件的,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若对特定时间段内已发生的情况单独设置要求,可能会引发不同批次人才之间的待遇差异,有悖于公平对待所有符合条件人才的原则。政策调整应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平衡,避免因临时性调整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6 | 你好: 我是2022年10月2日第一次以本科学历入户黄埔区,我的出生日期是1993年10月22日。截至2023年10月2日,我已经在单位连续交满一年社保,如果当时能申请的话我还是未满30岁。但是假如今年开放申请了,我再申请,我就已经超了30岁了。原来的政策是要求不超30岁的。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享受到2万块的入户奖励吗?希望政府能把我们这种情况考虑进去,十分感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对于已经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完成入户并满足连续在同一单位社保缴纳条件的人才而言,若对特定时间段内入户的群体单独放宽要求,可能会引发不同批次人才之间的待遇差异,有悖于公平对待所有符合条件人才的原则。政策调整应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平衡,避免因临时性调整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7 | 政府的领导们好,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中,第五章新入户奖励,为何限定条件硕士是28周岁,而博士就是40周岁。能否放宽硕士年龄限制到35周岁,毕竟28到35之间的硕士人才正是充满智慧和经验,有精力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为何要限定28周岁搞年龄歧视呢。望能重视行业采纳我的提议,感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8 | 您好,打扰了 有关3/29的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细则对于第五章 新入户奖励政策的疑问和意见:第三十四条 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二)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的人才,符合本细则奖励条件的,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疑问:5月31之前在黄埔区工作单位已参保超过一年,但是入户时间在6月份,4月份已经申请的(22年应届本科毕业大学生...)是否可以领取原政策奖励 如果可以非常感谢 意见:是否可以把之前能够符合条件的人才引进人的申请时间定为还可以沿用上一人才引进政策奖励,在4月份申请,可是中途审批以及资料各种工作日原因,到6月份才发放入户户口本,如果可以时间定为申请时间,更利于在5月后到24年的空档期进行引入的人,非常感谢..(如果可以希望匿名谢谢您)(网站公告留言板无法提交)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39 | 年龄:28岁的限制是不是太大了?硕士毕业后就26岁了符合条件:入户后交满黄埔区社保一年,中间换了同在黄埔区的公司可以吗?需要等在新公司交满一年社保后申请吗?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0 |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 您好!作为新入户黄埔区的市民,我对新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意见如下: 希望领导能够将副高级职称新入户补贴的人才年龄放宽至45岁,不少市民之前在外地工作,得到副高职称后搬来广州市,年龄较大,希望能放宽年龄。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综合考虑本区人才引进整体形势、人才政策实施效果等原因,暂不调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1 | 希望尽快发布人才入户补贴实施细则,多提供一些人才公寓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2 | 请领导们考虑一下在上个政策期间入户了要等一年才能享受人才激励的本科打工人 | 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建议与《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3 | 本人是2022年7月份到广州工作的,研究生学历,公司位于广州黄埔区,我与2022年9月入户广州黄埔区,现已交满一年半社保,并未申请过入户政策。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本人属于2023年5月18日前入户的,按照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不具备申领入户政策奖励。同样为研究生学历入户广州黄埔,本人觉得新旧政策衔接可以优化下,达到公平公正,全覆盖。 | 不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建议与《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4 | 别拖了 | 采纳 | 无修改 | 群众希望政策加快发布,并未对《征求意见稿》条款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5 | 您好,本人对细则【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关于博士后人员安家费相关细则有以下意见: 1.第二十三条中提到:【(一)2023年5月17日以后至《措施》有效期终止前,到本区工作或自主创业。】 2.第二十四条中提到:【到本区工作时间以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为准。博士后人员在2023年5月16日之前已申领本区第一期和第二期博士后安家费的,不得重复享受本项目。】 【问题】:本人是博士后出站于2023年5月8日到本区工作,根据之前《人才10条2.0》(有效期至2023年5月16日),本人未能赶上集中受理申请安家费时间,当时人社局反馈说正在研究3.0政策。那问题在于,按照本细则,未能赶上人才2.0安家费最后一波申请的并且是在2023年5月16日之前到区工作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是不是就没法申请安家费了。请予解答,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博士后咨询件,并非对《征求意见稿》条款内容提出意见。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6 | 希望不要取消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资金资助、生活补助一年10万,减少企业用人成本。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政策的关注。 取消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和降低在站生活补助,同时提高出站博士后安家费,主要是综合考虑本区人才引进整体形势,重点帮助用人单位留住人才。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7 | 您好,请问新的政策细则里面的第五章,新入户奖励里面讲到了新旧政策交替的问题,我是本科毕业,2023年3月31日入户黄埔区的,到现在已经满一年,还在原单位上班,入户后交社保也满一年,按照这个新旧政策这一条,是不是我是按照原政策来的,还可以申请入户补贴呢?盼复,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8 | 发放22年入户广州本科生补助 | 不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建议与《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49 | 作为政策接驳期(22年6月入户)的本科生,非常感谢黄埔区人社局工作人员、领导看到了我们的诉求,帮助我们争取,提出了第三十四条意见覆盖了2.0接驳期的人才。非常感谢,希望政策能够顺利落地!!! | 采纳 | 无修改 | 群众意见并未对《征求意见稿》条款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0 | 意见:建议衔接新旧政策交接期(2023年5月31日~新政策施行日)本科生入户的奖励 原因:当时入户无新政策正式文件指引,只有8月份发行的新政策征集意见的文件,且提到了本科生新入户有奖励。 新政策实施细则征集意见明确了23年5月1日后入户的本科生有奖励,当时按照该文件指引入户。 所以处于新旧政策交接期的本科生建议衔接上新入户奖励。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1 | 新入户奖励政策能否放宽对硕士研究生入户的年龄限制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2 | 广州黄埔区政府您好,入户奖励是否可以酌情考虑中级职称的人群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制定的,《措施》中并未涵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3 | 尊敬的领导,本人在就读此政策细则时有疑惑及建议,望区领导给予解答和采纳建议。在本细则:第九章、技能大赛补贴,第五十六条‘参加大赛至补贴发放期间,获选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应连续保持在本区企业或机构。补贴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关称号的文件发布之日起1年内提出。’(其中参加大赛至补贴发放期间)建议(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关称号后至补贴发放期间),而不是限定社保缴纳起始为参加大赛开始。具了解,技能竞赛的国家级荣誉称号为两年认定一次,并不是像市级、省级半年或1年内完成竞赛就能下发市或省的技能能手等其余荣誉证书。以最新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为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授予2021—2022年度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决定》此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可以看出23年才颁发21年技能竞赛的称号授予。例如再往前21年颁发19至20年内的技能竞赛荣誉称号授予。而参赛这期间此人社保并不是黄埔区缴纳的社保或还是学生阶段未缴纳社保,但是此人参加完竞赛且获得荣誉之后再来到黄埔区就业,是否会认定为条件不符。这样就会脱离了本政策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针。假设: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身份等人才,求学阶段要曾经在本区就读才可以申报,而不是他获得荣誉后引进户口或就业给予政策福利以保障推进本区建设发展。此建议望区领导给予采纳,国家级竞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不限制其参赛时的社保缴纳为本区,而是以荣誉称号授予时间为准,以加强及促进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来本区就业为黄埔区的建设增添一份力。 | 部分采纳 | 第五十五条申请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在本区企业或服务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其中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需由本区用工单位推荐取得奖项,且其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须为本区企业。 (二)已获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技能大赛奖项并获“广州市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第五十六条补贴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关称号的文件发布之日起1年内提出。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技能大赛政策的关注。 从引进人才,推进本区建设发展,以及参加完竞赛与授予称号中间可能存在2年的时间差这一现实情况考虑,部分采纳建议。取消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参加大赛至补贴发放期间,获选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应连续保持在本区企业或机构”的要求,将市级以上技能大赛的补贴条件(一)修改为“已在本区企业或服务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其中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需由本区用工单位推荐取得奖项,且其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须为本区企业”。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4 | 尊敬的政府本人是2023年1月得知黄埔区有人才引进政策,本科入户有2万的补贴,本人已在黄埔就业5年,本来也打算在黄埔购房定居生活,随后23年1月就把户口从老家的农村户口转到黄埔的街道集体户口了。 原补贴政策在23年5月就到期了,但是我到24年1月才满足申请标准。 本来以为在政策期落户就能领到补贴,加上当时黄埔需要广州户口才能购房。现在黄埔购房也放开限购,入户补贴也无法申请,原来老家的农村户口也没有了,可谓什么政策都没赶上。 而新政策又把本科排除在外,可谓被原政策给耽误了,导致我把老家户口的权益也放弃了,对黄埔政府的政策实在失望。 希望新政策能将我们原政策期间落户并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包含在内。 | 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建议与《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5 | 建议修改第五章新入户奖励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延长新旧政策衔接窗口期。很多人来到黄埔区参与黄埔的开发建设,在政策鼓励之下落户安家,现突然取消原先的本科生落户补贴政策,伤了很多人心,对黄埔区集聚人才造成不好的影响。且在2023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征求《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的公告中,也包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新入户奖励,很多在黄埔工作的年轻人,相信政策会延续,也未雨绸缪先落户,等待政策落地能获取黄埔区的政策支持,这些人也都为黄埔区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现处于新旧政策衔接的窗口,恳请贵局审慎考虑,延长旧政策窗口期至2023年底,进一步留住人才,助力黄埔区高质量发展,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6 | 2023年4月入户,但是需服务一年时间才可享受补助,已过申领补助截止时间,本次方案,对于本人这种过渡期入户人员也考虑到了,希望领导尽快落实。 | 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赞同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无涉及修改内容。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7 | 对于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获批进站但尚未能够申请生活补助的博士后人员,考虑到其基本都已完成中期考核并将于2024年出站,部分甚至已经接近出站,若按照旧政策分两期申请生活补助,则其在出站之前较难申请完所有生活补助,可能耽误出站计划,建议按旧政策于2024年一次性发放在站生活补助。 | 部分采纳 | 第二十五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获批设站(基地、中心)的单位,以及获批进站、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相关资助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博士后安家费除外。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奖励政策的关注。 2023年博士后最后一期窗口开放时间为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原指南要求需缴纳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资助,2022年10月至12月左右进站的博士后都不符合2023年第一期的申请条件,而这段时间进站的博士后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出站,因此这些人员无法在出站前申请第2期在站生活补贴。可参考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一),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8 | - 意见: 关于细则第二十五条,在2023年5月17日前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士后在站补贴的(相当于2022年10月-2023年5月17日进站的博士后人员,见“注”),存在按旧政策执行时、分2期申领时间不够的问题。由于新旧政策过渡,对于在该时段进站的博士后,第1期在站补贴的申请时间已从2023年推迟至2024年,第2期的申请时间则将被推迟至2025年。该时段进站的博后,部分将于2024年底前出站,来不及申请第2期。 - 建议: 建议在细则第三章中,增加一条规定:对于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后在站补贴的博后人员,建议按旧政策一次性发放在站生活补贴。 或者,建议在旧政策指南中,更新针对此时段进站博士后一次性发放博士后在站补贴的细节。 - 注: 旧政策最后一批次“在站补贴第1期”的官方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按照缴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的约束,最晚一批可申请的博后约为2022年10月14日之前进站。 | 部分采纳 | 第二十五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获批设站(基地、中心)的单位,以及获批进站、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相关资助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博士后安家费除外。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奖励政策的关注。 2023年博士后最后一期窗口开放时间为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原指南要求需缴纳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资助,2022年10月至12月左右进站的博士后都不符合2023年第一期的申请条件,而这段时间进站的博士后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出站,因此这些人员无法在出站前申请第2期在站生活补贴。可参考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一),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59 | 原文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提到“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其中部分于2022年进站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规定,但由于新旧政策切换期间申报窗口未开放导致未能按旧政策的规定及时申报第一期补贴。这些人员将在2024年内出站,可能导致按计划出站与第二期补贴的申报产生冲突。建议在实施指南中明确符合旧政策的设站单位及博士后各项补贴的发放方式及申报窗口期安排,并考虑对此部分人员在出站前一次性发放两期生活补助以避免出站后时间冲突。 | 部分采纳 | 第二十五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获批设站(基地、中心)的单位,以及获批进站、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相关资助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博士后安家费除外。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奖励政策的关注。 2023年博士后最后一期窗口开放时间为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原指南要求需缴纳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资助,2022年10月至12月左右进站的博士后都不符合2023年第一期的申请条件,而这段时间进站的博士后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出站,因此这些人员无法在出站前申请第2期在站生活补贴。可参考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一),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0 | 关于新入户奖励的第三十四条,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及其配套政策生效期间入户本区的人才,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参保满1年且符合原政策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理由:政策需要衔接期,能更好地把引进人才留住,且留下来的人才稳定性会更高,对本区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执行时间作明确区分。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1 | 希望黄埔区仍可以给本科补贴两万,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2 |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您好!我是黄埔区的在站博士后,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提出意见与建议。- 意见: 关于细则第二十五条提到的“新旧政策衔接问题”,2023年5月17日前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士后在站补贴的博士后(相当于2022年10月-2023年5月17日进站的博士后,见“注”),面临按旧政策分2期申领在站补贴时,时间不够的问题。由于新旧政策过渡,对于在该时段进站的博士后,第1期在站补贴的申请时间已从2023年推迟至2024年,第2期的申请时间则将被推迟至2025年。该时段进站的博后,部分将于2024年底前出站,来不及申请第2期。 - 建议: 建议在细则第三章中,增加一条规定:对于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后在站补贴的博后人员,建议按旧政策一次性申请、发放在站生活补贴。 或者,建议在旧政策指南中,更新针对此时段进站博士后的一次性申请、发放博士后在站补贴的细节。 - 注: 旧政策最后一批次“在站补贴第1期”的官方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按照缴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的约束,最晚一批可申请的博后约为2022年10月14日之前进站。 因此,于2022年10月-2023年5月17日时段进站的博士后,面临无法完整申请2期在站补贴的问题。 | 部分采纳 | 第二十五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获批设站(基地、中心)的单位,以及获批进站、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相关资助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博士后安家费除外。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奖励政策的关注。 2023年博士后最后一期窗口开放时间为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原指南要求需缴纳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资助,2022年10月至12月左右进站的博士后都不符合2023年第一期的申请条件,而这段时间进站的博士后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出站,因此这些人员无法在出站前申请第2期在站生活补贴。可参考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一),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3 |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的新旧政策衔接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适当定义窗口期。自黄埔开发区实行人才补贴政策以来,吸引了不少优秀人才落户黄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其中本科生是落户人才的重要组成。在2023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征求《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的公告中,也包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新入户奖励。不少在2023年5月后才符合相关要求的本科生抱着对该奖励措施的考虑而选择落户黄埔(考虑到大部分高校毕业时间在6-7月)。且同一时间南沙区发布人才入户补贴政策,符合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将获得3w元补贴。如最新的奖励措施对新旧政策的衔接时间仅简单考虑到政策到期时间,恐对2023年应届生有失公平并容易流失该部分人才。综上,恳请贵局慎重考虑,适当延长旧政策窗口期至2023年下半年,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4 | 旧政策是23年5月截止,本人2023年1月首次入户黄埔区,新政策是2023年5月开始,由于政策停了几个月为什么不能申请入户奖励,希望可以宽松条件。 | 采纳 | 无修改 | 《实施细则(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
65 | 本人是22年硕士毕业,得知黄埔区有人才政策奖励,于22年12月首次入户黄埔区,旧入户政策在23年5月截止,本人未满入户一年旧政策无法享受奖励。现今新政策公示23年5月入户才能享受奖励,本人也不满足新政策。希望政府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可以考虑我们这种22年毕业的首次入户黄埔区的情况!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 采纳 | 无修改 | 市民建议与《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6 | 意见:关于细则第二十五条,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士后在站补贴的(2022年10月-2023年5月17日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存在按照旧政策执行时,分2期申领时间不够的问题。对于这些博士后来说,第1期博士后在站补贴的申请时间已经从2023年推迟至2024年,第2期的申请时间将被推迟至2025年,此时这批博后已经出站,可能影响其申请第2期补助。 建议: 建议对于2022年10月-2023年5月17日进站、但未能申领第1期博后在站补贴的博后人员,建议按旧政策标准一次性发放在站生活补贴。 | 部分采纳 | 第二十五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说明如下:(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 号)及其配套政策获批设站(基地、中心)的单位,以及获批进站、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符合原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原政策相关资助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博士后安家费除外。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博士后奖励政策的关注。 2023年博士后最后一期窗口开放时间为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原指南要求需缴纳六个月社保才可申请资助,2022年10月至12月左右进站的博士后都不符合2023年第一期的申请条件,而这段时间进站的博士后将于2024年10月至12月出站,因此这些人员无法在出站前申请第2期在站生活补贴。可参考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一),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7 | 新入户奖励,建议继续参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对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黄埔区且属于首次入户的,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给予2万元奖励。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8 | 各位领导您好,关于细则中第三十一条(四)款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岁”这条,本人有异议,硕士研究生28岁,针对国内的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过高,正常硕士研究生按照18-20岁读大学,本科4-5年(建筑类、医学生五年制),研究生3年,那么研究生毕业就是25-28岁,另外根据细则要求,入户要1年以上的社保,就意味着能申请补贴时申请者年龄就是26-29岁。这个是在升学等各方面很顺利的情况下,如果中间有考研二战,专升的或者工作几年的考研的(这部分人难道就不优秀?),就已经远超28岁了。参考国内多数城市(深圳、东莞、南沙等)的人才补贴政策,暂时没发现限制年龄的,或者年龄限制为28岁的。希望领导们能结合实际,推出更合理的政策。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69 | 您好,在2022年10月入户的本科应该能享受入户补贴吧?目前还在入户的单位工作,缴纳社保已满12个月,这个申请补贴有没有年龄限制的?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0 | 第五章新入户奖励第三十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第三十一条 申请本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申请人工作单位为本区企业或机构。机构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参与签订共建(或合作)协议支持建设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或国家实验室(含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重点科研院所。上述企业设立在本区的分支机构,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的,适用本项目。(二)申请人2023年5月17日以后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市。原已迁入广州市高校集体户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入本区视同为新入户本区(以下简称“学校集体户人员”)。 (三)申请人获得相应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实施细则第五章新入户奖励的条件,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为何要限制到28周岁,这是不是类似于年龄歧视,30多周岁为何不可以呢,正直技术和经验都是顶峰的年龄,请上级领导能仔细评估下,能否把年龄放宽到35周岁,给我们年级稍大的硕士研究生一个机会。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1 | 建议把硕士研究生的年龄限制,建议到35周岁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2 | 硕士的年龄限制建议放宽到35周岁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3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关于细则里面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问题当中是否是硕士学位起步才能参与,本科生能否参与。举个例子:2022 年 5 月 20 号本科生首次入户黄埔,人才 2.0 政策有效期至 2023 年 5 月 16 号,类似这种情况是否在本次意见稿的范围内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4 | 硕士卡28岁不合理,全国其它地方基本是卡35岁。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5 | 希望硕士年龄不要卡28岁,最好是到35岁。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6 | 硕士申领补贴的年龄限制28岁以下有失公平,其它城市未有此规定,希望把年龄限制到35岁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7 | 期待政策能持续实施! | 采纳 | 无修改 | 群众意见并未对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8 | 1.硕士研究生的入户补贴年龄是否可以放宽至老办法规定的40周岁? 2. 在其他区交过社保,但没有领取过任何补贴的,是否可以放宽?《学校集体户人员入户本区前曾在非本区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是否可以放宽。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79 | 您好,我对此稿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中:“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这条细则有建议,希望政府能够放宽年龄限制,将年龄放宽为32周岁。 原因如下:1.目前研究生毕业年龄为27周岁,距离此稿中要求的28周岁间隔仅一年,时间过短,多为应届毕业生,很难直接考虑入户问题。2.政策应关照社会人才,放宽年龄限制。3.有入户需求的居民多为年龄稍偏大人群,工作生活稳定后才能考虑入户,28周岁普遍刚参加工作,很难有入户需求。 因此,希望贵部门认真考虑,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让更多有实际需求的人才能够享受政府福利政策,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0 | 对于意见稿“第五章 新入户奖励 第三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条款感到有些遗憾,某些正常学龄的研究生以及含研修阶段的归国留学生很多都不符合年龄要求了,看到对于年龄的要求很可能打消入户的想法;建议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仅供参考,望采纳,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1 | 针对第五章“新入户奖励”有如下意见: 意见:第三十四条新旧政策衔接虽然可以保证2023年5月17日之前入户且在黄埔区持续工作的市民享受到原入户奖励政策。但对于2022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之间入户的群体中,若存在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间工作调动的(尤其是在征集意见出来前存在工作调整的),即使他(她)们在黄埔区持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但因原政策要求需在同一单位社保满一年且申请时社保关系仍在该单位,导致上述人群既无法享受到原入户奖励政策,又无法享受到新《措施》中的新入户奖励政策。 建议: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故新的《措施》更应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新入户市民的实际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针对2022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之间入户的群体,在其他政策条件不变的基础上,规定入户后在同一单位存在一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即可享受的原入户奖励政策,取消同一单位连续社保缴纳的条件,或者在新的《措施》中研究细则以保障上述群体的权益。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对于已经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完成入户并满足连续在同一单位社保缴纳条件的人才而言,若对特定时间段内入户的群体单独放宽要求,可能会引发不同批次人才之间的待遇差异,有悖于公平对待所有符合条件人才的原则。政策调整应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平衡,避免因临时性调整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2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同志你们好旧的黄埔区新入户奖励政策2023/05/16截止,网上申领入口隔天即关闭。 看到初步的意见稿中新的入户奖励政策可能2023/05/17起算,本人于2023/05/13取得黄埔区公安局派发的身份证,想向贵单位咨询一下对于符合入户奖励要求且在2023/05/16前未申领的,是否可以在新政策实行前一段时间内满足要求的也可申领? 比如基层就业补贴于2023年8月截止,但于截止日前满足要求的仍可在一年内申请,谢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为咨询件,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3 | 建议新旧政策衔接期(新政策施行前)的本科生按照旧政策执行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公众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是依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第14条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问题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和第17条“对新入户本区……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以及最后一段“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制定的,上述条款已对政策实施时间做明确区分,并未涵盖本科毕业生群体。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4 | 尊敬的黄埔区人民政府,您好!作为一名刚从天河区转移到黄埔区工作不久的硕士生,我对入户补贴政策中卡年龄的要求感到疑惑不解,很多硕士读完就25,26岁了,按照这个政策内容,就算是一毕业就签到黄埔区工作,那么申请此入户补贴时间也卡的很紧,更何况是在别的区工作过几年的硕士,这条要求对我们很不友好,建议把年龄放宽到30岁以后,感谢! | 不采纳 | 无修改 | 非常感谢您对《征求意见稿》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关注。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人才座谈会、到企业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和人才意见,经过归类整理,在政策中进行吸纳。根据企业诉求,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基于当前,科技变革日新月异,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年轻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将硕士研究生奖励年龄限制设定在28周岁,旨在优先鼓励和支持处于科研生涯黄金期、创新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适应力与学习能力的青年人才,使之更早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年龄结构,实现人才资源的梯次接续和持续供给,助力本区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鉴于当下的综合考量,暂不调整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5 | 希望新旧政策衔接政策可以落地,去年完成入户到现在的本科生苦苦等待到现在 | 采纳 | 无修改 | 该条意见非建议反馈。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6 |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可能是一个多角度、多维度的系统工程,旨在通过各种优惠和激励措施,搭建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期待好的政策实施。 | 采纳 | 无修改 | 群众意见并未对《征求意见稿》条款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7 | 好政策,支持力度大,希望尽快出台 | 采纳 | 无修改 | 群众意见并未对《征求意见稿》条款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88 | 区的政策很好,希望可以尽快落实政策。 | 采纳 | 无修改 | 群众意见并未对《征求意见稿》条款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