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发出村社“两委”换届工作“动员令”
黄埔区村(社区)本次“两委”换届涉及152个村(社区)、1000多名“两委”干部、11000多名村(社区)党员、上百万选民,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日前,广州市黄埔区向全区发出“动员令”,对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实施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动员和部署,用“三个确保”让基层真正换出新班子、换出新作为、换出新气象。
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换届工作高效落实、高质量完成。切实增强做好本次换届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选出好干部、配齐好班子,取得“两委”换届工作的全面胜利。
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换届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坚持“一村一策”,严格遵守选举程序,做到程序不减、环节不漏、标准不降,实现投票过程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推进。在组织、宣传和作风纪律上持续发力,做足做细各项工作预案,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换届工作,真正换出新班子、换出新作为、换出新气象。
广东省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五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要求
严禁拉票贿选
不准通过串门拜访、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不准委托或授意他人说情打招呼;
不准以违规作出竟职承诺、许诺相关好处,赠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宴请或举办联谊活动,安排各类消费活动等方式进行拉票。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依法依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
构成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破坏选举
不准勾连“村霸”等黑恶势力、敌对势力操纵选举;
不准砸毁抢夺票箱、伪造撕毁纂改选票、殴打谩骂选民、围攻选举工作人员、冲击选举会场,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对破坏选举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属于候选人的依法依规取消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
以寻衅滋事、暴力威胁、煽动策划非法集会等方式破坏选举的,当场制止并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处理;
构成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严禁干扰换届
不准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换届或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非组织行为;
不准以网络发帖发视频、张贴散发宣传材料等手段,编造传播谣言,诬告诽谤他人
不准欺骗、煽动、串联、胁迫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非法上访等方式干扰换届;不准以虚假委托、阻拦投票等手段妨害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不准干扰换届人选资格审查、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对干扰换届的,一律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消除影响;
属于候选人的依法依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构成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严禁违规操作
不准随意变通更改、合并省略换届法定程序;
不准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私自泄露扩散有关换届保密内容;
不准在人选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中走过场,或在选举工作中徇私舞弊。对违规操作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批评、责令纠正;
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予停职,构成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严禁阻挠交接
不准在工作交接前,以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伪造虚报合同债务、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突击安排就业岗位等方式,制造不利于交接的情形;
不准以拖延移交、强行占有、藏匿毁坏账册、文档、公章等方式,阻挠换届后交接工作。
对阻挠交接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纠正;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