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质量强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和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政府资金绩效管理,更好了解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区工作质量,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办〔2017〕48号,详见附件1)第九条规定,现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为2019年度第二批质量强区资助奖励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调查采用自查和自我申报方式填写(调查问卷、自查报告见附件2、3),报告真实性由申报人负责。自查中发现问题,企业主动纠正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免于处罚或从轻处罚;不配合开展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填写调查问卷及报告、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17日前邮寄至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8室。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办〔2017〕48号)
2.黄埔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调查问卷
3.2019年黄埔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参考)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邓隽,联系电话:22205861。邮箱:385313482@qq.com)
附件1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穗字〔2017〕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穗府〔2013〕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所需专项资金列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预算。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在质量强区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服务组织包括:政府投资设立的医疗、教育、研究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协(学)会组织,及其他由政府主导设立的社会性服务机构等。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单位或组织当年获得本专项资金奖励或资助总额上限为150万元,国际标准制修订和质量奖类不纳入总额控制。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奖励、资助等方式,按照以下规定使用:
(一)质量奖奖励:对获得“区质量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获得“区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单位组织(含企事业单位,不包含一线班组和个人奖),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对获得“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组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一线班组和个人,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按该质量奖相应奖励金额的50%予以奖励。
(二)区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对获得“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标准创新奖的,不得再申报“区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标准制修订奖励: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主要内容的起草单位,每个标准一次性奖励50万元;作为前三个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主导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团体(联盟)标准(含市级标准),每个标准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除国际标准外,同一家企业当年获得标准制修订奖励限额为50万元。标准文本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制定标准”的证明。同一标准在区内有多个主要起草单位的,按照申报单位数对奖励金额进行平分。
(四)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奖励:作为前三个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主导制修订药品的中国药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标准,医疗器械的国家(行业)标准,每个标准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同一家企业当年获得标准制修订奖励限额为50万元。标准文本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制定标准”的证明。同一标准在区内有多个主要起草单位的,按照申报单位数对奖励金额进行平分。
(五)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奖励:对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A、3A级别确认的,每个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对已获得奖励后确认级别向上一级升级的,按上一级奖励标准给予差额补偿奖励。
(六)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奖励:对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的,每种产品一次性奖励5千元。
(七)首次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资助:对首次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TC/SC/WG)、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TC/SC/WG)、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TC/SC/WG)的,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八)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奖励:新通过国家、省、市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验收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申报时曾获得区资金资助的,通过后给予差额补偿奖励。
(九)认证奖励: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3A级和获得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认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2A、1A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新获得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MP)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通过国际药品GMP检查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得国家“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简称GECP)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获得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简称GAP)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十)自主品牌奖励: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自主品牌(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自主品牌(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出口名牌企业)的,奖励20万元;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市级自主品牌(广州市著名商标、广州市名牌产品)称号的,奖励10万元。对已获得奖励后认定级别向上一级升级的,按上一级奖励标准给予差额补偿奖励。
(十一)优质工程奖励: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工程奖励(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申报人为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单位和施工建设单位。工程地点在我区的且只有一个申报人的,按照100%比例奖励;业主单位和施工建设单位均为我区的且同时申报的,按照各50%比例奖励。我区施工单位施工的区外工程获奖按照50%比例奖励。对已获得奖励后认定级别向上一级升级的,按上一级奖励标准给予差额补偿奖励。
(十二)区级QC小组发布赛项目奖励:获得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发布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个项目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8千元、5千元。
第八条 专项资金申报采取定期集中办理形式,每年集中申报一次,逾期不予受理。中国质量奖(一线班组、个人奖)和区级QC小组发布赛项目奖励由所在单位代申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申报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申报材料,根据需要组织专家组或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按规定程序公示、审批后,对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申报项目完成资金拨付。
第九条 专项资金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一)对专项资金奖励资助评定结果,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示。
(二)获得专项资金奖励资助的单位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质量培训、质量改进、品牌推广、科技攻关、认证活动等质量活动和人员奖励等,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除中国质量奖(一线班组、个人奖)和区级QC小组发布赛项目奖励外,对资助奖励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的奖励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获得资助奖励总金额的50%。中国质量奖(一线班组、个人奖)和区级QC小组发布赛项目奖励应全额奖励给相关成员。资助奖励的税务办理由获得专项资金奖励资助的单位负责。
(三)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条 对弄虚作假,冒领奖励资助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追回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此后连续三个年度的申报资格,并由有关部门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评估修订。《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73号)同时废止。
附件2
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专项资金调查问卷表
说明:调查问卷数据将作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参考,请认真填写,在对应选项“√”
企事业单位名称(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多选):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瞪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上市企业、□其他 (二)注册商标总数: 个,2019年新增商标 个;
(三)专利版权总数: 个,发明专利 个,2019年新增专利版权数 个,新增发明专利 个。
(四)2018年营业额: ,2019年预计营业额: 。
二、历年享受过的专项资金项目(多选):
1.质量奖奖励;
2.区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
3.标准制修订奖励;
4.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奖励;
5.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奖励:
6.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奖励:
7.首次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资助;
8.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奖励;
9.认证奖励: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MP)认证、国际药品GMP检查、国家“良好电子商务规范认证”(简称GECP)、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简称GAP);
10.自主品牌奖励:驰名商标、名牌产品;
11.优质工程奖励: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12区级QC小组发布赛项目奖励。
三、项目认可程度:
(一)请您选出专项资金对企业发展帮助最大的5个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见第二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个项目:
(二)请您将质量强区资助进行比较评价:
1.与广州市级和其他区同类资助力度比较:
□很大 □比较大 □一般 □偏低
偏低,请指出领先的区名称:
2.与广州市级和其他区资助工作效率比较:
□很快 □比较快 □一般 □偏慢
偏慢,请指出领先的区名称:
3.请您选出对帮扶企业发展作用评价比较:
□很大 □比较大 □一般 □偏低
偏低,请说明具体原因:
四、政策了解便利性
(一)请选出您知道的政策了解渠道(多选):
1.区政府网站公告;2.区政策兑现平台;3.区市场局工作QQ群、微信群;4.区政策兑现微信小程序;5.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6.区局和市场监管所;7.政府12345咨询热线;8.政策宣贯会;9.行业协会;10.第三方机构;11.其他(请写明具体渠道):
(二)请选出您使用过的政策了解渠道(多选):
1.区政府网站公告;2.区政策兑现平台;3.区市场局工作QQ群、微信群;4.区政策兑现微信小程序;5.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6.区局和市场监管所;7.政府12345咨询热线;8.政策宣贯会;9.行业协会;10.第三方机构;11.其他(请写明具体渠道):
(三)请您选出对区质量强区政策了解便利性评价。
□很方便 □比较方便 □一般 □不太方便
五、政策兑现便利性
(一)请您选出对专项资金兑现时效评价:(2019年兑现周期为21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很及时 □比较及时 □一般 □偏慢
(二)请您选出对专项资金兑现便利度评价:
□很便利 □比较便利 □一般 □不便利
六、其他建议
附件3
黄埔区2019年质量强区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样板)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办〔2017〕4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我企业2019年度质量强区专项资金使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 月 日,企业账户收到2019年度第一批质量强区专项资助奖励 万元,共计 万元,涉及项目为:项目1 万元;项目2 万元。
根据《办法》第九条第2款规定,我企业(是/否)已按照专款专用要求,目前已使用 万元,剩余 万元,执行率 %。具体如下:
特别说明:未专款管理、税务未处理、人员奖励超过50%、资金未使用超过50%应具体说明下一步改进计划。
改进计划:
二、项目效益
(一)申报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范例1:我公司主要生产**产品,用于 用途。2018年营业额达到 亿元,上交税收 万元;2019年预计营业额将达到 亿元,上交税收 万元。近两年主导产品产量分别达到 ,产值分别达到 万元,持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市场占有率从 %上升到 %,连续*年在细分市场位居全国、全省第 。2019年,新开拓欧美、亚洲市场,出口额达 。
范例2:我司牵头起草的 标准,主要规定 方面。该标准填补了 空白,对全国 行业 家企业的 生产服务进行了规范,2018年度 行业全行业营业额达 亿元,2019年预计将达到 亿元,有力地促进了 行业的发展。标准同时解决了 问题,在 指标上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等同采用 国际标准),创新提出了 绿色环保要求,有力解决 问题。
范例3:我司建设的 工程,获得了2018年度鲁班奖。该工程由 公司承建,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工法、工艺 项,工程指标 ,工程获得了 奖。
范例4:可用具体案例来说明项目产生的绩效。
(二)资金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范例:资金主要用于 用途。其中,质量培训主要开展 活动,培训人次 人,较去年同期增加;科研攻关主要用于 课题,目前进展 ;开展质量改进活动 ,参与人数 人,员工参与质量改进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 人,解决质量问题 项,较较去年同期 ;开展 认证,帮助企业在 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未来预计将继续开展 活动。
(三)资金生态效益:
范例:资金中 用于技术改造(或其他节能降耗措施)。改造后单品产出效率提高 ,产量提高 ,废品率降低 ,成本降低 。单品产出用电量降低 ,节约标煤 ,尾气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 ,资源利用率提高 。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公司不存在弄虚作假、冒领和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财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以上说明情况的真实性由我公司负责,同意接受政府部门相关资金使用的检查。
财务核实签名: ,联系电话:
业务核实签名: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