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黄埔区审计局(广州开发区审计局)局长 王小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广州市黄埔区审计局(广州开发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增长1.01%,完成计划的103.58%,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168条,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预算管理稳步加强。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预算15%,继续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规范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全年民生和社会事务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占比达73.23%,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力度,推进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居民获得感。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8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收回资金1.86亿元,统筹账务调整2.67亿元,推动建章立制2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9.08亿元,总支出447.30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35.46亿元,总支出330.2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67亿元,总支出5.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区属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及新龙镇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预算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新龙镇财政决算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管理、“三公”经费、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按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个部门未清理财政拨款结余和往来账款,分别涉及金额207.96万元、33.02万元;1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报销医疗费用,涉及金额9.74万元;1个镇1个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为零,涉及金额167.17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1个部门未按规定权限履行资金审批程序;2个部门计算错误,多支付583.92万元;6个部门资料审核不严,7笔资金不符合发放条件,涉及金额252.46万元;2个部门未及时收回2个项目的结余资金,涉及金额294.65万元;3个部门对专项资金投后管理不到位,对出现的异常信息未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3.公务车管理制度落实不规范。1个部门所属单位公务车加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6.11万元;1个部门3台公务车未按规定办理粤通卡,使用现金结算车辆路桥费;1个部门临时租车事项未按规定上报公车管理系统;1个镇占用所属单位2台公务车。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1个部门及1个所属单位采购合同管理不到位,验收不规范,未按合同结算,部门对所属单位停车场租赁、车辆维修及配件、工具等事项政府采购程序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2 686.52万元。
5.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应收未收、应缴未缴,涉及金额506.5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清理沉淀资金、追缴结余等方式收回财政资金1 102.30万元,完善制度5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民生公共服务事项审计情况
审计了黄埔区老旧小区微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黄埔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情况、2020至2021年黄埔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绩效情况。
(一)老旧小区微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落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为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起到积极作用。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开展底数摸查,微改造政策落实不充分。3个街道16个老旧小区未开始摸查或评估。
2.建设过程管理不到位。27个项目施工工期超合同工期;32个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置不规范,存在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无建筑废弃物消纳记录等问题;18个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未审批先实施;1个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设施建成即停用,涉及金额13.19万元。
3.工程监管不到位。18个微改造工程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1 028.25万元。
4.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21个已竣工验收微改造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缓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5.长效管养工作落实不到位。7个已完工或基本已完工的微改造项目未通过微改造引导建立自治组织或引入物业公司等管护主体,处于政府托管或无人管护状态。
(二)黄埔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施,对7个金融工具签约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制订一企一方案推动加快建设,发挥金融工具扩大有效投资作用。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个签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不符合规定,影响该项目整体设计方案审批和推进速度。
(三)2020至2021年黄埔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污水集中治理机制日趋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污水处理费未应收尽收,涉及金额1 873.55万元。
2.未及时开展污泥减量PPP项目竣工结算。
3.在线仪器维护不到位。全区9座水质净化厂34个流量计中有31个流量计超期检验。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14个老旧小区补充摸查或评估,申报10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收回污水处理费307.37万元,完善制度5项,制定仪器定期检验计划,协调加快项目评审结算。
三、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黄埔东路道路和绿化景观设计改造工程、知识城腾龙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同时在部门审计中重点关注相关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建设单位积极推进建设任务,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促进了人居环境改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建设业主履行招标责任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订立合同,合同未约定驻场人员资质、数量等要求,存在“高招低配”情况。
2.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6个项目未严格执行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基本建设程序,未达条件即开工;1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结算;2个项目分别有87份、25份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未经审批已实施。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投入管理人员,部分材料未经检测已投入使用;1个项目未经规自部门批准违规占用建设红线范围外土地用于建设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涉及土地面积1 059.81平方米;1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内容未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内容编制;1个项目部分工程竣工图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4.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68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或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个项目多付工程款1.4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复核扣减合同款项16.33万元,完善制度1项,收回多付工程款1.40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预算部门及新龙镇2022年度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规定完善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2个部门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未将已投入使用的设施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574.34万元;1个镇本级及3个所属单位未定期盘点资产,2个所属单位盘亏资产13项,涉及账面原值14.69万元,1个所属单位实物资产管理不到位,资产家底不清。
2.房产权属不清,管理不善。1个镇12处小区公建配套用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未登记固定资产会计账,涉及房产面积3 684.43平方米,其中1 684.43平方米因疏于管理闲置或被违规占用。
3.资产处理不规范。1个部门及1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处理因损坏等停用、无法使用资产,涉及作业车辆46台、设备38台;1个部门报废资产未及时作账务处理,涉及资产原值37.59万元。
4.超标准配置资产。5个街道超标准配置摄录设备,涉及金额7.02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资产清查盘点,收回清理资产残值0.34万元,调整资产账务25.18万元。
五、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项目中,区审计局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涉及金额2 269.65万元。问题线索主要集中在专项资金及公共项目建设费用等方面。
六、审计建议
(一)完善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产出效应。做好专项资金预期效果评估和风险防范,提高针对性和精准性。优化审核程序内部控制,明确各环节审核主体职责。落实项目动态跟踪管理职责,形成异常信息处置联动机制,与信用评价体系形成双向反馈机制。加强专项资金效益统筹分析,及时进行专项资金修订整合,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实现产业聚集、补链强链目标。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落实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夯实资产清查盘点、建账立册等基础性工作,摸清资产底数。加强租赁资产管理,与资产采购管理联动,防范超标配置资产。健全资产调剂机制,畅通调剂资产信息渠道,促进资产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及早发挥作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发挥概预算投资控制作用。紧盯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进一步推进项目过程结算、决算转固,尽早产生效用。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做好项目谋划,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