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区国资局以区人社局审核认定的区属国有企业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2017年度区属国企法定代表人的薪酬,区属国企法定代表人的平均年度薪酬为68.94万元(税前,不含任期激励),最高为89.90万元,最低为61.01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区国资局以区人社局审核认定的区属国有企业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2017年度区属国企法定代表人的薪酬,区属国企法定代表人的平均年度薪酬为68.94万元(税前,不含任期激励),最高为89.90万元,最低为61.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