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19 1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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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区征拆工作,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草拟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临港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三片区指导意见”)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公众参与征集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8日期间,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三片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共收到7条反馈意见,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反馈人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及理由 |
1 | 405284414@qq.com | 1.拆迁安置办法,建议增加未成年人增购安置办法,保证未成年少年的安置权益。例如:1个家庭,2栋房屋总实测420平方,1对父母带3个未成年小孩,按现有政策安置240平方,其余实测面积按重置价6折处理,导致拆迁户生活水平及幸福指数大大降低,而且该户未成年人还差2~3岁达到18岁,建议这种情况需要考虑配备增购面积。 | 部分采纳。 根据《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穗国房字〔2007〕955号,已失效)曾规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平方米核定”,现社会经济均有长足发展,故人均居住面积应有所增加。又根据《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6平方米。拟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见最终印发文件。 所举例同《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200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规定的“一户一宅”原则相违背,如现实中确实存在,建议与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反馈,确认是否违建后再作相应处理。 |
2 | 405284414@qq.com | 1.关于方案里面的房屋弃产价7430元/平方,严重不符合市场价位。核定这个价没有明确计算及分析细节。 2.征地方面,每亩的青苗款补偿标准没有明确核定及说明。购买社保没有明确核定名额计算。 3.2019年的征地方案的5万元/经济扶持发展金,没列支上去。 | 部分采纳。 1.该弃产价格为延续政策修订前的标准。鉴于我市近期总体房价波动不大(部分楼盘略回落)的实际,故不作调整。同时本意见适用的是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与市面流通的商品房有本质区别,故不能拿两者的价格来做比较。 2.采纳,修改见最终印发文件。 3.征求意见稿中征地补偿标准整体相比现行标准已有上调,征地补偿中已包含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基金补助,并已在意见第六条中明确“在控制补偿标准不提高的前提下,征收人、征收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设置并调整本款上述所列每个子项的标准”的条款。 |
3 | 1372265289@qq.com | 现在的征地政策,对我们来说并不会让我们感到幸福。我们村地少,能让我们建房用的地并不多,现在还禁建。希望政策能改为用户人数,能让每人有房屋居住,不用一个大家庭挤在一间小房间里。 | 部分采纳。 农村建房《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200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等文件已有规定,不在本意见规范的范畴。 采纳部分见最终印发文件。 |
4 | 1372265289@qq.com | 征地是为了社会发展,但亦需考虑被征人民的实际情况。现很多人的房屋面积并不多,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面积只有一层或是两层。被拆迁后能得到的只有一间小房,拥挤在一起,怎么会感到幸福呢?希望政策能宽松一些,让更多户人家不需拥挤在一起而汲汲度日。 | 部分采纳。 农村建房《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200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等文件已有规定,不在本意见规范的范畴。 采纳部分见最终印发文件。 |
5 | 226788443@qq.com | 关于房屋证拆部分,很多户因禁建却又不批建,房屋面积太小,而符合一户一宅的人家建到的只有一层或是两层。拆迁后只能得到一套小房,根本不够一家人居住,毫无幸福感可言。希望政策限高亦需有报底。 | 部分采纳。 农村建房《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200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等文件已有规定,不在本意见规范的范畴。 采纳部分见最终印发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