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的规定,现征收单位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以下简称“推进中心”)拟以公开摇珠方式选取一家评估机构,对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黄埔区段)项目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
一、特别说明
推进中心已于2021年4月21日公开发布了选取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黄埔区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通告。为加快推进本项目征拆补偿工作,推进中心在被征收人协商选取的本项目评估机构的同时开展公证摇珠选取评估机构,如本项目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将协商意见提交推进中心的,则本次公证摇珠确定评估机构将作为本项目评估机构。反之,本次公证摇珠确定评估机构不作为本项目评估机构。
二、评估要求
推进中心拟从持有本次项目报名成功回执的机构名单中通过公证摇珠随机抽取1家评估机构对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黄埔区段)项目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
三、项目简介
四、公开摇珠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整;
2.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1号四楼广州市黄埔公证处会议室;
3.联系人:杨工;
4.联系方式:020-82114371。
五、参加摇珠的评估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评估机构须有土地及资产评估资质(暂定期内的房地产评估三级资质除外);
3.更好服务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评估机构需在广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在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要求的时间内响应其要求;
4.知悉并接受本公告第一条(特别说明)事项。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事项:
(1)各符合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应当在2021年5月6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C栋408室)报名。
(2)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相关土地、房地产及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详见附件1)(原件)。
(3)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20-82114371。
2.摇珠事项:
(1)各符合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按公告时间参与本次摇珠活动,并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时45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达公开摇珠现场地点签到,获得摇珠资格。
(2)摇珠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1号四楼广州市黄埔公证处会议室。
(3)各符合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参加摇珠当天须出示如下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详见附件1)(原件);
②已报名成功的回执(原件);
③同意摇珠申请函(详见附件4)(原件)。
(4)通过摇珠随机选取两家评估机构,确定第一顺序单位为中选单位,第二顺序为候选单位(详见附件3《摇珠程序》)。
(5)摇珠结果经推进中心、中选的评估机构确认及公证机构现场监督,由推进中心向中选的评估机构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并和中选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
(6)因中选单位取消受托资格或放弃受托而需要更换其他评估机构的,依摇珠顺序由候选单位重新补上。
(7)参与摇珠的评估机构必须承诺,保证具备参与摇珠的条件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申请摇珠要求,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取消该次摇珠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doc
3.摇珠程序.doc
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