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黄埔区段)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公开发布选取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黄埔区段)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通告,请你们共同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该项目各被征收人应当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黄埔区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公告之日(2021年4月1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结果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征收单位: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dxmb@hp.gov.cn。
二、书面送达:提交或邮寄至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408室, 510530。
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将同步在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1号四楼广州市黄埔公证处会议室通过公证摇珠方式确定该项目备选评估机构,如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将协商意见提交征收部门的,则备选评估机构将作为本项目评估机构,公证摇珠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