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万支抗癌药物SGN1注射剂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万支抗癌药物SGN1注射剂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5栋101室
(四)项目概况: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5栋101室,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取得了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文号为:穗开审批环评[2020]115号),并于2021年12月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有项目占地面积2382.3平方米,建筑面积2382.3平方米。原有项目主要用于抗癌药物SGN1的研发,供临床申报使用,不涉及批量生产。
原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1)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次级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属于清净下水,由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2)废气:原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检验、配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及氯化氢、硫酸雾等无机废气。原有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的“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1根45m排气筒排放。(3)原有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室内通风设备以及实验仪器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进行噪声控制;同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包装废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灭活后的发酵废液交由有相应经营许可的单位处理;碱液喷淋废液、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废液和废活性炭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交由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扩建项目概况: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92.4万元,在现有厂房内(不新增用地)增设一批生产设备,扩建年产48万支抗癌药物SGN1注射剂项目。本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现有工程环境影响回顾分析;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以个人名义提意见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43191010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5栋101室
六、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尚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080-82571975 1165293451@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自编号H6栋)1814房-1815房
建设单位: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州尚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