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TCL中环25GW N型TOPCon高效太阳能电池工业4.0智慧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1、项目名称:TCL中环25GW N型TOPCon高效太阳能电池工业4.0智慧工厂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环晟光伏(广东)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4、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永安大道以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23°13′4.01″,E113°35′24.32″)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设置46条TOPCon电池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约25GW N型TOPCon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占地面积约718亩,总建筑面积约383410.4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电池生产车间、动力站、特气站、氨气站、硅烷站、危废库、固废库、化学品集中供液站、化学品库、废水处理站、宿舍楼、综合楼等。项目拟设置劳动定员2630人(其中管理人员约118人,生产员工约2512人),项目年工作约365天,执行4班制,每班工作6小时,全年生产工作时间为8760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注意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以个人名义提意见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https://pan.baidu.com/s/1nk50NnTvEbOODV74Stm95g 提取码:6b2u)。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环晟光伏(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洪掌
电话:18036044868(周一至周五9:00~17:00)
邮箱:hongzhang.yu@huanshengsolar.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永安大道以北
六、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邮箱:869887331@qq.com
固话:020-83658317(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手机:1882648637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88号恒福阁3座301
环晟光伏(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