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工厂年产12万辆纯电动乘用车扩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工厂年产12万辆纯电动乘用车扩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鹏行环街1号。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73213m2,总建筑面积230475.9m2;建设1栋冲焊联合厂房、1栋3层涂装车间、1栋1层总装车间等,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选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公告中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到我司查阅,请提前与我司联系人电话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涉及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及有关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到我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
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联系人:罗先生;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鹏行环街1号;电话:15820581852(联系时间:8:30~18:00);邮箱:luoky2@xiaopeng.com。
(二)编制单位:广州粤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A2栋415房,联系电话:13602281907(联系时间:8:30~18:00),邮箱:82012547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工厂年产12万辆纯电动乘用车扩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单位: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