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社[2022]1号,附件1)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共1,157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并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直达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单位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社〔2022〕1号).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