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中小学(含中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2022-2023学年广州市黄埔区优秀学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项目
2022-2023学年黄埔区优秀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自觉坚定“四个自信”。
(二)自2021年9月以来,曾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员”或同等称号(需在报送时说明)。
(三)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认真学习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以及较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近2个学年成绩优良(90%及以上的课程或模块学习评价100分制不低于80分、150分制不低于120分,或者等级制不低于B)。
(五)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近2个学年体育课程成绩优良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秀。
(七)中学生已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i志愿年度服务时长超过20个小时。小学生有i志愿服务时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可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三、评选要求
(一)请各校根据名额分配表以“坚持标准、公平公正、树立典型”的原则择优推荐。近两年内获得相同称号的不再推荐,推荐名单须在所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上报时请认真核对各项资料,学校名称以学校公章为准。
(二)各学校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评选,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凡不按规定要求推荐及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不符合要求的推荐学生评审资格,所缺名额不予替补。
四、材料上报
请将汇总表(含盖章扫描版和和可编辑电子版)、推荐表盖章扫描版、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i志愿服务时长截图、模块学习评价、国家体质测试成绩、公示情况等)扫描版或截图打包以“XX学校优秀学生推荐人选”标题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邮箱jyjtw@gdd.gov.cn,逾期视同放弃,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校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推选工作,按照条件认真开展评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学校不得在特定年级、学段集中推荐优秀学生人选。
(二)请各学校结合国家、省、市、区、校各级评选活动,统一铺排推选工作,建立学生情况数据库,定期更新,争取一次评选、多次推荐,切实减轻教师、学生负担。
(三)请各学校结合评选活动做好优秀学生宣传工作,鼓励全体学生向先进典型学习,着力营造出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对存在评选不认真、推荐不符合条件学生、未按要求执行推选程序等情况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予以全区通报批评,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内容,并在下一年度予以削减50%名额处置。
附件:1.2022-2023学年黄埔区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xls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赖传政,联系电话:020-8218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