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现将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案例1
广州市黄埔区某网吧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广州市黄埔区某网吧于2022年4月违规接纳1名未成年人上网,对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广州市黄埔区某娱乐有限公司
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
广州市黄埔区某娱乐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接纳4名未成年人进行歌舞娱乐消费。对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元,并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