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技术
审查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2019年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我局需分批完成畜牧业、食品制造业等13个行业和部分通用工序(热力生产和供应,电镀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约377家企业(具体企业数已实际发放为准),其中重点管理企业88家企业(具体企业数已实际发放为准),简化管理企业289家企业(具体企业数已实际发放为准)。截至2019年8月15日,我局需完成汽车制造业及含锅炉工序企业约148家(具体企业数已实际发放为准)。
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程度复杂,我局在发证过程需要审核难度也明显加大。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现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各符合资质单位踊跃投标。
一、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为我局在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中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技术服务,按时按要求协助我局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为我局负责核发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服务内容:
1.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宣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企业熟悉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申报流程及要求;
2.提供国家版排污许可证业务咨询服务,认真解答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过程中问题,及时跟进了解企业申报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进程;
3.对企业提交办理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材料进行技术把关,做好企业填报材料技术审核,协助我局按要求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三)工作时限要求
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协助我局完成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应派1-2名技术代表进驻我局协助开展工作。
2019年8月15日前协助我局完成汽车制造业及含锅炉工序企业约148家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具体企业数已实际发放为准);2019年9月30日前协助我局完成家具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畜禽养殖业、食品制造业企业约79家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具体企业数已实际发放为准);其他行业或工序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具体完成时间以市生态环境局通知为准。
(四)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服务项目
(五)项目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广州市2019年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中要求的13个行业和部分通用工序等行业企业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止。
二、项目询价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在广州市范围内或有在广州市具备完整分支机构,具有健全财务制度;
2. 从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相关研究及实践,具有丰富履行工作要求的技术服务力量,拥有不少于5名注册环评工程师;
3. 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务能力,完成或参与完成过食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行业环境咨询文件;
4. 技术人员参与编制的环境咨询文件获得过优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优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优先。
(二)愿意按照上述工作目标和内容,协助我局开展工作。
(三)同意做好项目资料保密工作,对于提供的工作资料和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资料,除正式对外公布的之外,均不使用于其它工作和研究。
(四)本项目按照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服务外包单价进行报价结算。报价方式:简化管理企业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服务外包单价(大写): 小写:(¥ ),重点管理企业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服务外包单价(大写): 小写:(¥ )。报价总额(大写): 小写:(¥ )。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以内,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询价公告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调研、管理、研讨、咨询、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单位一次性报出即不得更改价格。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六)询价起止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七)如愿意按照我局要求协助我局开展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请贵单位在8月8日(星期四)17时以报价函形式向我局报价,并提供单位简介和其他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送至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三、报价、定标原则
采用一轮公开报价定标的方式,对符合条件者,我局组成比选见证小组根据单位报价及技术能力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服务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