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仅供公众查阅,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不当途径。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仅供公众查阅,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不当途径。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