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管理。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由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大大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立给予政策扶持。对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规定进一步放宽准入,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情况、减少运行审批限制;对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鼓励并协助其协调相关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目前已推动6家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2家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
三是积极探索打造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精心打造 “红山模式”、 “垂直医养模式”、“家居式养老+家庭式护老模式”。至2017年12月累计设立床位78张,治疗康复3900余人次,培训及考核通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3名,直接服务40名孤寡、空巢、高龄、重病、失能及半失能老人,间接服务家庭照顾者100人,累计上门服务达800人次。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