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穗埔府征前公〔2022〕3号
为实施黄埔区城市建设规划,我区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暹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土地3.2146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北至开创大道,西至揽月路,南至开泰大道,东临万达广场。
二、被征地村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暹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土地合计3.2146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三、征收目的: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暹岗社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二批),用于暹岗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金额:根据《暹岗社区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补偿。
五、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暹岗社区经济联合社经成员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3.2146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开发建设,并拟采取拆除复建、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本次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于暹岗社区旧村改造项目。经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暹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村民同意,按《暹岗社区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实施,由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暹岗社区经济联合社负责,项目改造实施主体广州市暹岗大有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政府不再支付征地补偿,无需办理补偿登记。
六、公告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4月16日。
七、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并向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反映(广州市黄埔区广垦大厦A2栋15楼1503号,联系电话:898582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