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租单位/入住人:
萝岗和苑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我局正在向市级部门申请续租。目前市级部门正开展续租前的入户核查工作(集中核查时间暂定为4月25日至5月10日),现将有关自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租单位提醒入住人积极配合入户核查并相互转告,在市级部门入户核查期间尽量做到家中有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如遇工作人员上门,请配合开门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因不配合入户核查导致无法续租的,后果由承租单位和入住人自行承担。
二、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须由符合条件的本单位在职职工承租,且已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备存职工承租信息(即已向我局报存)。请各承租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对入住职工的人员信息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入住职工符合条件并已向我局报存入住人员信息。
三、如需变更、新增、删除人员信息,承租单位应立即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经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入住、人员信息变更等手续。为确保我区承租的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顺利完成续租工作,请各承租单位/入住人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感谢对管理工作的支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