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处负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测和分析;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评估、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登记的组织协调;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负责辖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前期物业服务工作;指导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工作;负责建立辖区内物业小区电子投票系统基础数据;办理物业管理行政备案工作;负责本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执法人员
梁伟光、余秋设、卢洁容、陈文蕾
三、执法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
五、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02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