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5日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09 16:07:05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穗综埔处字﹝2020﹞第29-026号 | 沉淀池未有效使用,导致有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 | 2020年12月8日10:35分,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在龙湖街广实中学项目工地(次干道)出入口设置的沉淀池未有效使用,导致有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污染了乡道排水渠。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2020年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0 | 20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威源工程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26-01号 | 未密闭运输建筑废弃物 | 2020年12月25日15时00分,广州威源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云埔五路路段,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密闭装载(重型自卸车粤AFU052)。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 | 20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骏嘉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26-08号 | 未密闭运输建筑废弃物 | 2021年01月04日07时29分,广州骏嘉建设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云埔工业区路段,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密封装载(重型自卸车粤ACF781)。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宏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26-09号 | 未密闭运输建筑废弃物 | 2021年01月04日02时45分,广州宏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植树公园路段,运输建筑废弃物时车辆不密闭装载(重型自卸车粤ABG489)。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创盈工程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30-005号 | 未密闭运输建筑废弃物 | 2020年12月30日,广州创盈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在黄埔区新龙镇永龙大道路段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 车牌号为粤AFQ452)未密闭运输,共一车次。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爽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30-004号 | 未密闭运输建筑废弃物 | 2021年1月4日,广州市爽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在黄埔区新龙镇福洞大道路段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车牌号为粤AP3186)未密闭运输,共一车次。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新古塱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30-006号 | 未密闭运输建筑废弃物 | 2021年1月21日,广州市新古塱运输有限公司在黄埔区新龙镇九龙大道路段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车牌号为粤ADH801)未密闭运输,共一车次。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1/2/3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方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0﹞第2900079号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2020年11月30日10时00分,广州市方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万科垃圾站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37 | 2021/2/4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汇建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30-007号 | 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2021年1月25日,广州汇建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在黄埔区新龙镇九龙大道路口(主要道路)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车牌号为粤ACC781)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1/2/5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