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8 18: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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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0800135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08月04日03时31分,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州市黄埔区大涌湾路100号进行雇请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 | 2021/12/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柒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3600159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08月29日21时40分,广州市柒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在长岭街保障房二期工地进行使用的运输车辆不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共运输2车次。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 | 2021/12/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金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1400193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09月04日14时00分,广州金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富南路进行车辆未冲洗干净,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周边路面污染。 | 根据《广州市 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 | 2021/12/22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和畅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29-016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9月3日16时32分,广州市和畅运输有限公司(车牌: 粤ADD629)在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石龙头路段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车造成道路污染。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九)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改)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3 | 2021/12/23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