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12月2日-12月6日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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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3 18: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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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12月2日-12月6日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裕峰置业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500006号 | 建设工程管理 | 广州市裕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开始在黄埔区萝岗街启学路以西进行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萝峰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5工程。 |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佰陆拾叁万陆仟肆佰肆拾肆元玖角壹分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363.644491 | 2022/12/2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宗飞 | 穗综埔罚决〔2022〕第4100004号 | 燃气管理 | 2022年11月2日9时20分,陈宗飞在黄埔区横丽二街7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经核查,现场有15公斤燃气瓶2个(重瓶)、5公斤燃气瓶3个(其中1个重瓶、2个空瓶),从2022年8月10日储存燃气至今已有2个月以上。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2022年11月3日15时20分,经执法人员查,陈宗飞逾期仍未改正,现场仍存放了15公斤燃气瓶2个(重瓶)、5公斤燃气瓶3个(其中1个重瓶、2个空瓶)。 |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1 | 2022/12/5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东阳市云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600021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东阳市云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 2022 年9月21日09时55分,在黄埔区水西停车场地块项目二期工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未劝阻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共0.9立方米;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30日10时46分复查,当事人仍未整改,仍未劝阻员工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共0.3立方米。 |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37 | 2022/12/6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