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3月7日-3月18日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0 17: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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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广州海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4100008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海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9时37分(其他时段),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主要道路)运输建筑废弃物车辆(粤AHR582)不整洁、未冲洗干净。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 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4/3/7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宏业达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4〕第4100001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市宏业达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04日10时30分,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公园西路(其他地区)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GE239)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 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29 | 2024/3/7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恒通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4〕第0600001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市恒通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15时09分(其他时间)在黄埔区水西路与峻福路路口(主要道路)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DQ427)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运输建筑废弃物造成道路污染。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4/3/18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