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210-2041YDZB2890
项目名称: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卓越印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西351号302-A02
被投诉人1: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A1栋
被投诉人2: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3
相关供应商1:广州科大刻章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52号514房
相关供应商2:广州世印刻章有限公司萝岗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52号1907房
相关供应商3:广州宝印工艺刻章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52号1602房
相关供应商4:广州果果刻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28号1215房
相关供应商5:广州天达印章刻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52号1614房
相关供应商6:广州市新里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52号506房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了被投诉人组织的“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1210-2041YDZB2890,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活动,于2020年10月9日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由于投诉事项涉及管理体系认证及地图测距等专业性问题,本机关函调区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期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9日、函调百度公司相关部门期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函调区公安部门期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及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专家复核期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上述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内。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1.投诉人对投诉事项1的投诉经认定部分成立,且对采购结果产生影响,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撤销合同,责令被投诉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2.驳回投诉人对投诉事项2、3的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20-82378878)或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