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2020-198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时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21号皇冠工业区厂房1栋三层C1303
被投诉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无
当事人: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时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加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投诉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2020-1982)采购活动后,认为:本次的采购结果变更不合理。于2021年1月25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并对被投诉人在2021年2月3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2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在调查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1年2月18日向本机关递交《政府采购投诉撤回函》,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20-82378878)或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投诉人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