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PA-2022-C2-83
二、项目名称:永和街2022年三防应急救援物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金泰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路南侧杨柳中路西侧天易创业大厦10楼01室
被投诉人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摇田河大街81号
被投诉人2: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力援应急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C座1603-C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永和街2022年三防应急救援物资采购”(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TPA-2022-C2-83)作出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3年1月29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涉及中标产品是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涉嫌侵犯第三方商标及虚假宣传等违法侵权行为,因此其中标、成交不具有合法性,应被认定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20-82378878)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