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3〕3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3〕27号),将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洞村经济联合社、福洞村古屋经济合作社、福洞村果排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221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于广河高速以北、花莞高速以西。(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福洞村经济联合社、福洞村古屋经济合作社、福洞村果排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2217公顷,其中农用地11.2217公顷(园地4.8267公顷、林地5.8240公顷、其他农用地0.5710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3年10月7日。
2.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10个工作日)
3.实施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月31日,请福洞村经济联合社、福洞村古屋经济合作社、福洞村果排经济合作社、福洞村下坊经济合作社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项目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项目服务管理中心。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3〕2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