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广东省人大第37号公告)
二、办理条件
1、为受伤害职工在黄埔区参加工伤保险或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参保单位在黄埔区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2、在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参加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地在黄埔区的中央部属、省属用人单位。
三、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黄埔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送审材料
广东省事故伤害(职业病)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咨询部门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816房社会保障处
电话:020-82112684